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7〕9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十二五”期间,各市、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各项工作积极有序推进。“十二五”时期,全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1.4%,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减少10.5%、10.8%、13.6%和20.7%,超额完成节能减排预定目标任务,为经济结构调整、环境改善、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作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我省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大量在建项目新增能耗需求,我省能源消费增量和增速保持刚性增长态势,资源环境已经成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最紧的约束、最短的短板,是一个躲不开、绕不过、退不得,必须解决的紧迫问题。为确保实现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省政府印发了《“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对“十三五”全省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将全省节能减排指标分解到各市、各有关部门,提出“十三五”时期节能减排工作的具体措施。
二、《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通过深化改革、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强化责任、严格标准、加强监管,营造更加有利节能减排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确保全面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提供强大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6%,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4202万吨标准煤以内。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78.5万吨、8.3万吨、40.3万吨、60.6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9.9%、14.3%、16%、16%。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10%以上。
三、《实施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从十一个方面明确了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具体措施:一是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包括压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强化节能减排考核结果运用3部分内容。二是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包括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大力优化能源消费结构3部分内容。三是抓实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包括加强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农业农村、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强化重点用能单位、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等8部分内容。四是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包括控制重点区域流域排放、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促进移动源污染物减排、强化生活源污染综合整治、重视农业污染排放治理等5部分内容。五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包括全面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强城市废弃物规范有序处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提质升级、统筹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快互联网与资源循环利用融合发展等5部分内容。六是实施节能减排工程,包括重点行业领域节能提效、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应用、主要大气污染物重点减排、主要水污染物重点减排、循环经济、秸秆利用产业化等6大工程。七是加强节能减排支持政策引导,包括财政激励、价格收费、税收优惠、绿色信贷等4大政策支持。八是发挥节能减排市场调节作用,包括建立节能环保市场交易机制、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行节能环保绿色标识体系、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等5部分内容。九是完善节能减排技术服务和基础能力建设,包括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示范推广、推进节能减排技术系统集成应用、完善节能减排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等3部分内容。十是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包括健全节能环保法规规章和制度标准、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预警体系、严格节能减排监督检查、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服务水平等4部分内容。十一是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包括推行绿色消费、倡导全民参与、强化社会监督等3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