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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绿色食品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绿审〔2019〕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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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3-06 10:34:05  来源: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3140
核心提示:为推动绿色食品事业高质量发展,落实2019年中心工作目标和重点,进一步完善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审查规范,全面提升审查质量和效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绿色食品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就做好2019年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发布文号 中绿审〔2019〕34号
发布日期 2019-03-04 生效日期 2019-03-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地绿办(中心):
 
    为推动绿色食品事业高质量发展,落实2019年中心工作目标和重点,进一步完善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审查规范,全面提升审查质量和效率,现就做好2019年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视搞好统筹引导
 
    各级工作机构要始终坚持绿色食品精品定位,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结合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局,统筹谋划所辖区域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布局。强化导向意识,把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列为重点发展对象,着力增加区域特色优势产品、加工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数量,把握好总量和结构比例,统筹好数量和质量关系。
 
    二、切实提高审查质量
 
    各级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审查质量,强化风险意识,全面从严从紧,严格审查程序,严守工作时限,切实加强把关,确保2019年绿色食品审查不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要重点加强地市县检查员的培训和交流,进一步提升地市县级检查员审查技术水平。要抓好关键点和高风险产品的审查,对资质条件、投入品、现场检查有效性、环境和产品质量严格把关,切实提高申报材料真实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三、健全审查工作机制
 
    (一)深入推进分级审查机制。各省级工作机构要按照中心分级审查管理工作要求,加快建立起上下联动、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分级审查机制,层层压实审查责任,切实发挥好各级工作机构审查把关作用,促进各项审查制度和规定在各地落实落细。尚未建立分级审查机制的省级工作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加以推进。
 
    (二)进一步强化现场检查工作。各省级工作机构要将现场检查工作作为审查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有针对性地建立预检查工作机制,摸清企业基本情况,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针对高风险组织模式、高风险产品和专业性较强的产品,尽可能直接 参与现场检查工作,前移审查关口,有效预防风险,确保现场检查的真实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全面推进先培训后申报机制。要高度重视对申报企业的培训指导,全面推进先培训后申报机制。已将企业内检员注册作为申报条件的省份,要抓好对企业内检员的培训和责任落实;未实施企业内检员前置审查的省份,要加快制定计划措施,创造条件积极推动。在审查环节重点加强对内检员资质、培训记录和履职情况的审查。
 
    四、全面落实审查责任
 
    (一)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中心在继续强化通报和退改机制的基础上,将对各省全年审查工作质量(包括初审报告、现场检查报告、时效管理、评审不通过率、续展抽查合格率等)进行综合评价,并于年底通报反馈。各省级工作机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审查责任落实机制,要对地市工作机构审查工作责任人有评价有问责。
 
    (二)严肃惩处造假行为。各省级工作机构要严格把关、严肃对待审查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对涉事企业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参与造假的检查员和工作机构将给予严肃处理。
 
    请各省级工作机构于3月15日前,将本省今年发展计划及中心参与的集中审查计划报送中心审核评价处。
 
    联系人:张侨010-59193656       405985203@qq.com
 
    特此通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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