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要求,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牵头起草《重庆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还包括“重庆市第一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征求意见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参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信用记录表(参照)”等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284654387@qq.com。
二、通过纸质信函将意见寄至: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4号重庆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909室(40114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重庆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
重庆市司法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