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18年1月19日云南省农业厅2018年第1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通告,自通告之日起施行。
云南省农业厅
2018年1月22日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省农业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与行政审批、多证合一、简证便民等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其废止、
修改的决定,对本厅制定的截至2016年底现行的3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云南省农业厅决定对2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
本决定自通告之日起施行。
附件:云南省农业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