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决定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11-08 13:13:01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浏览次数:1821
核心提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8-09-14 生效日期 2018-09-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地方性法规 专业属性 产品及原料
备注  
     (2018年9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将第五条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机制,支持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清真食品,加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人才的培养。”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9月14日
 地区: 宁夏 
 标签: 清真食品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4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