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国家法规草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10-16 08:14:53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848
核心提示:为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和实施监督,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起草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8-10-15 截止日期 2018-11-16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为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和实施监督,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起草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samr.saic.gov.cn/)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wangjun@sa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4.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18年10月15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市场监督 强制性 标准化 国家标准 标准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6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