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药监〔2018〕1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出如下通知要求:
一、深刻认识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意义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机构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稳中有忧,特别是近期国内一些地区自制药酒中毒、自采野生菌中毒、校园食堂中毒等事故频发、时间集中、影响很大,亟须高度重视。在机构改革期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理顺职责关系,保障工作正常运转,切实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纪律不犯。
二、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一)明确集中排查要求。根据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从现在开始,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为期半个月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月底前报告排查情况,并提出整改措施。排查工作以县为单位,排查到每一个食品生产企业、销售场所,排查到每一个食品餐饮店,排查到每一所学校幼儿园食堂,排查到的每一个食品药品企业和单位,且都要由企业、公司、学校负责人签字认可。
请各市州局、省局各业务处室在6月28日前向省局办公室报送排查整治情况。各单位排查整治情况都要形成书面报告,由“一把手”签字。报告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所做的工作,主要包括排查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发现风险隐患数量、处置风险隐患数量、立案查处数量等;第二部分为存在哪些突出的风险隐患;第三部分为下一步怎么解决,具体整改措施等等。
(二)突出排查整治重点。一是学校食品。要将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超市(小卖部)、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作为重点单位,将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原辅料采购把关和进货查验记录、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设施设备维护等作为重点内容,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学校、幼儿园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对上半年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更要作为重点检查单位,严查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风险防控情况、问题整改情况。二是婴幼儿辅助食品。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行政执法多管齐下,持续强化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切实维护婴幼儿的“口粮”安全。三是自制药酒。重点检查餐饮服务等食品经营者泡制散装药酒是否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酒类原料,使用的配料是否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或者具有传统泡制习惯且饮用安全的物质。一旦发现餐饮服务等食品经营者使用化学药品,或者断肠草、乌头、附子、雪上一枝篙等中药材,就要严肃查处。同时,要加强科普知识宣传和风险警示,充分发挥基层监管人员和信息员的作用,教育个人自行泡制药酒要从超市等正规渠道购买酒类原料,使用的中药材应能辨识清楚并从正规渠道购买,不要自行采摘野生植物和使用来历不明、辨识不清的中药材泡制药酒,以防发生饮用中毒。四是事故高发领域。要教育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生产问题。对农村集体聚餐、误食野生蘑菇和有毒动植物、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旅游餐饮等安全隐患,也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三)狠抓督促落实整改。全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同志要对辖区内的安全隐患和风险点心中有数,要把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措施、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研判分析,梳理出本区域的风险点,切实加以治理。要充分发挥食安办的综合协调作用,联合相关监管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对本区域内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开展督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处罚力度。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隐患台账,积极进行整改。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严肃督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限时整改;对于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改,实行挂牌督办,并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全力保证机构改革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连续稳定
机构改革期间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尤为重大、任务十分艰巨。机构职能调整到位前,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继续依法、有序做好各项行政许可工作,持续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各环节监管。要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始终保持对违法案件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要高度重视投诉举报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舆情监测和研判,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热点问题和舆情事件。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将职责调整与日常工作无缝衔接,切实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作风建设,加强机关内部保卫安全和值班值守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确保机构改革期间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群体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为机构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联系人名单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联系人名单
食监一处:张春洪 联系电话:0731-88635938
食监二处:颜 丹 联系电话:0731-88635935
食监三处:倪 静 联系电话:0731-88635917
药品生产处:李长林 联系电话:0731-88633323
药品流通处:吴竞争 联系电话:0731-88633349
器 械 处:周 婷 联系电话:0731-88633364
办 公 室:张 律 联系电话:0731-88633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