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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林业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福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18〕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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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3-29 14:02:05  来源:福建省农业厅  浏览次数:2496
核心提示:为了进一步优化我省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做强做优做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根据《农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17〕8号)精神,结合福建农业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福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下简称“福建特优区”)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省林业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省林业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闽农综〔2018〕57号
发布日期 2018-03-22 生效日期 2018-03-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fjagri.gov.cn:81/xxgk/zfxxgkzl/zfxxgkml/qtygkdxx/201803/t20180328_1488455.htm
 附件:1.福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
    2.福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区域基础数据表
    3.福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信息汇总表
 
各市、县(区)农业局、发改委、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经济发展局: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省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做强做优做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根据《农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17〕8号)精神,结合福建农业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福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下简称“福建特优区”)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特色优势明显。主导产业特色明显,具有良好的资源禀赋,标准化种养水平高,产业规模位居全省同类产品前列,产业集聚度高;以特色主导产业为基础,基本具备从种子种苗种畜禽供应、生产加工、技术服务、农机服务、统防统治、仓储物流等社会化服务体系;特色主导产品初加工率较高,具有较完备的市场营销体系及冷链物流、贮藏保鲜、脱水干燥、屠宰加工等相关配套设施。
 
    (二)科技支撑有力。具有稳定高效的特色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和技术推广体系,与科研单位、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配套集成推广一批与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技术成果。
 
    (三)质量控制有效。建立了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现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程可监控、风险可评估、事件可处置;建立了生产投入品准入、购销、实名购买等规章制度,建有生产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组织开展常态化监督抽查。积极开展“三品一标”和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证。
 
    (四)品牌效益显著。特色主导产品具有深厚种养传统,形成了独特的品牌文化,或获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认证,或荣获国内外、省内外知名奖项,品牌授权使用规范。
 
    (五)利益机制紧密。具有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
 
    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发展,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为区域内农户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培训业务,与农户建立了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吸收就业、资金入股合作、订单等各类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带动农民增收。
 
    (六)绿色发展领先。贯彻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理念。农膜、畜禽粪污等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位居全省同产业前列;绿色生态防治技术广泛应用,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效果明显。动物疫病、水产养殖综合防控水平较高,饲料兽药等使用符合国家规定。
 
    二、申报要求
 
    (一)区域选择。以县域为单位,根据特色产业发展现状与潜力,以及农业产业发展规律,科学划设区域范围,选择特色主导品种相同、基础相似、产业链衔接紧密的几个相邻乡镇作为区域范围。
 
    (二)申报程序。由设区市农业局牵头,联合发改、林业和渔业部门做好申报工作。申报程序为:县级政府提出申请,报设区市农业局汇总;设区市农业局会同发改、林业和渔业部门进行审核,提出推荐名单,报经设区市政府同意后联文上报省农业厅、发改委、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
 
    (三)申报材料。申报福建特优区的县级政府需填写《福建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和《福建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基础数据表》(附件1、附件2);设区市四家联文上报文件,并填写《福建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明确推荐顺序。
 
    (四)申报时间。各设区市于2018年4月15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同时报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各3份),并发送电子文档。
 
    三、评审认定
 
    2018年计划首批认定福建特优区50个。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按照行业分别进行初选,提出建议名单,然后由四部门联合组织评审,确定拟认定名单,并在农业部门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农业厅、发改委、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联合发文认定为“福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特优区是引领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壮大区域公用品牌,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载体,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组织做好申报工作,并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特优区建设,按照全产业链发展要求,提升特色产业发展水平。
 
    联系方式:
 
    1.省农业厅产业推进处
 
    联系人:龚继平、卢铭
 
    联系电话:0591-87846542、87278373
 
    电子邮箱:cytjc@fjagri.gov.cn
 
    2.省林业厅
 
    联系人:伍清亮   张梦婕
 
    联系电话:0591-87852232 87827318
 
    电子邮箱:lytcyc@126.com
 
    3.省海洋与渔业厅
 
    联系人:王晓伟
 
    联系电话:0591-87811209
 
    电子邮箱:fujianxdyy@163.com
 
       附件:

    1.福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
 
    2.福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区域基础数据表
 
    3.福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信息汇总表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林业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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