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关于开展2018年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3-16 08:24:34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  浏览次数:2143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质量年”活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我厅决定2018年继续对全区50个县(市)生产和销售的蔬菜、食用菌、水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开展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现将《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方案》(详见附件)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8-03-13 生效日期 2018-03-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xj-agri.gov.cn/tongzgg01/41220.jhtml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各地、州、市农业局,各有关检测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质量年”活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我厅决定2018年继续对全区50个县(市)生产和销售的蔬菜、食用菌、水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开展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现将《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方案》(详见附件)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张雪婷
 
    联系电话:0991-8551484(兼传真)
 
    邮箱:ncpjgc@163.com
 
    附件:2018年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
 
    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1)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3)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9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