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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修订版)》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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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9-08 15:34:15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1109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做好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组织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2017版)》进行了修订,形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修订版)》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9-06 截止日期 2017-09-24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组织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2017版)》进行了修订,形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修订版)》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9月24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洪乐、鲁小艺
 
  联系电话:010-88331638、88331608,88331695(传真)
 
  电子邮箱:litao@cfda.gov.cn
 
     附件:1.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修订版)
 
  2.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9月6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评价 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食品安全城市 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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