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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医发〔2017〕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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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6-09 04:02:5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浏览次数:1658
核心提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和农业部统一部署,结合我区畜禽屠宰实际,为进一步整治畜禽屠宰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畜禽屠宰监管,保障全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农牧业厅决定2017年继续组织开展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现将《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发布文号 内农牧医发〔2017〕160号
发布日期 2017-06-08 生效日期 2017-06-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nmagri.gov.cn/zxq/xztz/675847.shtml
各盟市农牧业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农牧业局,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药监察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7〕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30号)要求和农业部统一部署,结合我区畜禽屠宰实际,为进一步整治畜禽屠宰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畜禽屠宰监管,保障全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农牧业厅决定2017年继续组织开展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现将《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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