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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农委〔2017〕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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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4-20 16:56:10  来源: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1480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及全国推进质量兴农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委制定了《2017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发布单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农委〔2017〕67号
发布日期 2017-04-05 生效日期 2017-04-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shanghai.gov.cn/nw2/nw2314/nw2319/nw12344/u26aw52110.html
各区农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及全国推进质量兴农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委制定了《2017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4月5日
 
  2017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16年,在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继续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全市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8.5%以上,全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三品一标”认证率继续在全国遥遥领先。但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形势仍不容乐观。2017年,要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上海市农村工作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推进质量兴农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从生产、监管两端发力,扎实推进质量兴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大力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
 
  (一)加强源头防控。深入实施农业环境保护与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进一步优化种植结构,科学安排作物茬口,推进冬季休耕养地。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耕地质量调查与监测,完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
 
  (二)加快标准制修订。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进一步完善具有本市特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推进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体制定质量安全内控制度,实施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
 
  (三)推进按标生产。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发挥设施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示范作用;将建成的标准化园、场与“三品一标”证后监管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在制度规范、技术标准、全程控制、档案记录、包装标识、质量追溯等方面的优势,实现按标生产。
 
  (四)促进绿色发展。在巩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基础上,以建设崇明绿色生态岛为契机,推进绿色食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和绿色食品产品认证。开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发展研究,确定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发展计划,研究制定扶持政策,提升本市绿色食品的覆盖率。
 
  二、不断强化全程监管
 
  (一)严格投入品监管。按照2月27日召开的“2017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继续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相关人员实行联合惩戒。强化农资质量监督抽查和案件查处,严防发生行业性、区域性制假售假问题。
 
  (二)狠抓专项整治。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种植业上,重点治理高毒限用农药违规使用和禁用农药隐性添加等问题,大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严禁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生产。畜牧兽医上,继续实施生鲜乳专项整治,依法打击使用“瘦肉精”和禁用兽用抗菌药、非法收购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切断违法犯罪利益链条。渔业上,重点治理在草鱼、鲫鱼、南美白对虾、河蟹等重点品种上违法使用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药物问题,强化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加强违禁药物源头管控,积极推进健康养殖。
 
  (三)加强日常督查。逐步按照“双随机”要求,开展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监督抽查。加强日常巡查工作规范,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禁限用规定、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安全生产休药期间隔期和生产档案记录等4项制度。基本建立监管名录和诚信档案,将全市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动态监管,实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四)开展监测评估。扎实开展风险监测,下达2017年本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发挥市、区、镇三级监测网络作用,强化监测预警,发现风险隐患。加强分工协作,及时会商研判,共享监测结果。督促问题整改并强化执法查处力度。聚焦推荐农兽药残留超标、地产水产品收储运环节、种养结合生产模式下种植业产品、推荐用农药中隐性添加物等重点环节和因子,开展摸底排查和专项评估,提出风险预警、过程管控和标准制修订建议。
 
  (五)强化应急处置。在全市建立“信息畅通、上下联动、区域协同、联防联控”应急网络,开展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动物源性产品中检出违禁药物、水产品中药物残留超标的应急处置演练。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行动计划,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市农委活动日,正面宣传,展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展和成效。
 
  三、继续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创建
 
  (一)巩固创建成果。推广浦东新区、金山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成功经验和有效监管模式,将其作为标准化生产、全程监管、监管体系建设、社会共治的样板区,带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筹备参加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展,充分展示本市创建成效。
 
  (二)扎实推进示范市创建。按照本市整建制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办法涉及的50项考核要点,开展中期检查,进一步督促落实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四、加快推进追溯体系建设
 
  (一)推进平台建设。建立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建立将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产品检测、“三品认证”及证后监管等内容进行集中体现的信息化网络平台,全方位监管农产品生产主体。
 
  (二)继续推进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条线的电子化管理方案,加强信息管理,真正实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在总结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化追溯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方案。
 
  (三)推进农产品准出管理。研究制定与市场准入相衔接的地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在畜牧、水产等领域出具产地证明、检疫检测合格证明,把好产地准出质量关,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和顺畅流通。
 
  五、切实提升监管能力
 
  (一)强化机构队伍建设。推动各区健全完善监管机构,充实监管人员,落实监管经费。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充实乡镇专业管理人员。
 
  (二)加强检测体系建设管理。完善行政审批流程,修订《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推进检测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加强农业质检机构运行管理督导检查,实现飞行检查常态化。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确保检测水平。
 
  (三)提高监管能力。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为抓手,加大区监管科、乡镇监管站和执法能力建设力度。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监管培训班,开展比武练兵和应急演练。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培训力度,提升监管水平。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创新战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技术研究和农药快速检测研发。
 
  六、不断完善监管制度机制
 
  (一)贯彻《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借助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政务网、报纸等媒体,广泛开展《条例》及农产品安全相关普法宣传;结合“3.15”放心农资下乡、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以及技术培训等各类现场活动,深入开展农产品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等知识宣传。
 
  (二)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合开展重大问题整治和重大案件查处。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推进社会共治。
 
  (三)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制度,及时归集和共享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研究制定农业投入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主体“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制度,推进农业投入品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鼓励种子、农药、兽药行业协会和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价。
 
  (四)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展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展和成效。
 
  各区农委、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不断创新监管方法,切实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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