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属有关单位,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畜牧、水产)局: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省农业厅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以下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
1、关于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通知(冀农保发 [2011]2号)
2、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农种发 [2011]22号)
3、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冀农管发 [2009]13号)
4、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农市发 [2007]48号)
5、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转基因农作物南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农科发 [2006]31号)
6、关于重新印发《河北省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细则》和《河北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人员资格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农机管发〔 2005〕28号)中《河北省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细则》
7、关于印发 《河北省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农储发[2005]1号)
8、河北省农业厅关于规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农科发 [2004]10号)
9、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程序的通知(冀农科发 [2006] 13号)
10、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肥料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农土发 [2005]9号)
11、关于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意见(冀农管发 [2007]15号)
二、以下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
1、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放心农资企业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冀农市发 [2005]27号)
2、关于印发《河北省 <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农市发[2006]16号)
3、河北省白洋淀网箱、围栏养鱼管理办法(试行)( 1995年7月19日河北省水产局发布)
4、河北省渔船报废实施办法( 2003年6月1日河北省水产局发布)
5、河北省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渔船报废操作规程( 2003年2月21日河北省水产局印发)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