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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中国柑橘输往墨西哥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5年第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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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7-03 08:09:05  来源: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1166
核心提示:经中墨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已就《关于中国柑橘输往墨西哥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达成一致,中国柑橘获准出口墨西哥。即日起,允许符合《关于中国柑橘输往墨西哥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柑橘出口墨西哥。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2015年第79号
发布日期 2015-07-02 生效日期 2015-07-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检验检疫,进出口
备注  
  经中墨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已就《关于中国柑橘输往墨西哥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达成一致,中国柑橘获准出口墨西哥。即日起,允许符合《关于中国柑橘输往墨西哥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柑橘出口墨西哥。
 
 
  质检总局
 
  2015年6月25日

  附件
 
  中国柑橘输往墨西哥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三)《关于中国柑橘输往墨西哥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出口商品名称
 
  商品名称:柑橘果实,包括橘(Citrus reticulata)、橙(Citrus sinensis)、杂柑(Citrus hybrids)、沙田柚 (Citrus maxima)和柚 (Citrus grandis), (以下简称柑橘)。
 
  商品产地:陕西、云南、贵州、四川、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西、广东、重庆和湖北省。
 
  三、批准的果园、包装厂和冷处理设施
 
  柑橘果园、冷处理设施和包装厂必须经过国家质检总局(以下简称AQSIQ)和墨西哥农业畜牧农村发展渔业和食品部(以下简称“SAGARPA”)的注册批准。AQSIQ在每个出口季节前将通过批准的名单提供给SAGARPA。柑橘果园、冷处理设施和包装厂必须有综合预防和治理措施,以控制墨方关注的有害生物处于较低水平。如果需要,该措施还需提交给SAGARPA批准。
 
  四、关注的有害生物
 
  (一)高风险检疫性有害生物。
 
  1. 番石榴果实蝇Bactrocera correcta (bezzi)
 
  2. 瓜实蝇Bactrocera cucurbitae Coquillett、
 
  3. 橘小实蝇Bactrocera dorsalis (Hendel)、
 
  4. 柑橘大实蝇Bactrocera minax (Enderlein)、
 
  5. 蜜柑大实蝇Bactrocera tsuneonis (Miyake)
 
  6. 柑橘黑星病菌Guignardia citricarpa
 
  (二)中风险有害生物。
 
  1. 小黄卷叶蛾Adoxophyes orana Fischer von R?eslerstamm
 
  2. 柑橘白轮蚧Aulacaspis citri Chen、
 
  3. 桔鳞粉蚧Nipaecoccus viridis (Newstead)、
 
  4. 黑片盾蚧Parlatoria ziziphi (Lucas, 1853)、
 
  5. 桑拟轮蚧Pseudaulacaspis pentagona (Targioni-Tozzetti)、
 
  6. 樟盾蚧Pseudaonidia duplex (Cockerell)、
 
  7. 桔实雷瘿蚊Resseliella citrifrugis Jiang、
 
  8. 矢尖蚧Unaspis yanonensis (Kuwana, 1923)、
 
  9. 柑橘黑腐病菌Alternaria citri
 
  10. 柑橘黑色蒂腐病菌Diplodia natalensis。
 
  五、出口前要求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CIQ)应向果园和包装厂提供所关注有害生物鉴定的图文症状描述信息资料,并实施培训。CIQ应监督种植者、包装厂或冷处理设施落实相关规定,建立并保留监管记录,并在需要时供SAGARPA复审。
 
  (一)果园管理。
 
  AQSIQ应对出口果园的整个生产过程进行检查,并在柑橘采摘前10天监督采样。只有符合要求的水果才可以进行包装和冷处理。
 
  若检测到任何一种高风险检疫性实蝇,AQSIQ必须立即通知SAGARPA,所涉果园将取消出口资格,直至墨方认为中方所涉包装厂和省份采取了有效措施。
 
  对于高风险有害生物柑橘黑星病的发生区域,AQSIQ必须制定详细的植物检疫控制程序,并在实施之前取得AQSIQ和SAGARPAF的共同批准。
 
  AQSIQ应对柑橘黑星病的田间监测进行监管,田间监测必须每2星期1次,定期通过症状检查与取样的方式对茎、枝、叶与果实进行检验。如果发现果实上带有该病的症状并得到确认,所涉果园必须暂停向墨西哥出口。
 
  对于不存第四条所列高风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省份,AQSIQ须提请SAGARPA 对其进行确认。AQSIQ须对果园和包装厂的监管和抽样、以及有害生物田间诱捕的监测路线进行监督。如果发现高风险检疫性有害生物暴发,AQSIQ应立即通知SAGARPA,出口程序按照发生高风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规定进行。
 
  果实须在进入包装厂之前进行抽样,以确保未发现有害生物的果实才能进入下一流程。
 
  (二)包装厂管理。
 
  1. AQSIQ应对柑橘的加工、包装、储存与运输过程进行监管,并且柑橘果实从果园直至最终目的地的整个过程均能溯源。
 
  2. 柑橘果实在包装前须经过分选、冲洗和/或刷洗、杀菌、打蜡与分级,以确保不携带墨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并无枝条、腐烂果、叶、根和土壤。包装厂应配备防止潜在有害生物侵染的适用设施。
 
  3.在包装厂须进行剖果检验,以检测是否带有任何不成熟虫态的检疫性有害生物。AQSIQ应对每个生产批或每个装运批进行抽样,并至少剖果检验300个果实。
 
  4.输墨柑橘须使用新的、干净的、封闭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集装箱从原产地开始就必须进行封识,直至到达墨西哥。
 
  (三)冷处理要求。
 
  对于第四条所列高风险检疫性实蝇的发生区域,必须在原产地或运输过程中进行冷处理(T107-L),相关技术说明见附件。冷处理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温度范围:1.11?C或以下,处理时间:14天;
 
  温度范围:1.67?C或以下,处理时间:16天;
 
  温度范围:2.22?C或以下,处理时间:18天。
 
  六、出口前检验检疫
 
  1. 在签发植物检疫证书之前,AQSIQ对每个装运批按全部果实的2%进行查验。如果在果实中发现了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则该批柑橘不得出口。如果检测出的有害生物属于第四条所列的有害生物,暂停相关果园的输墨资质,直至墨方认为中方采取了有效的措施。
 
  AQSIQ必须对抽检的2%样品全部检验检疫,证实其符合本议定书的墨方检疫要求,不带有墨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后,才可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七、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植物检疫证书包括:
 
  1. 如果是在运输途中进行的冷处理:
 
  a)附加声明: “based on the inspection, the fruits of this shipment are free of quarantine pests and comply with the requirements pointed out in the Protocol”(经检验,该批水果不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符合本议定书的要求)。
 
  植物检疫证书附带如下冷处理的证明材料:
 
  b)集装箱封识证书。
 
  c)该封识证书必须包括以下信息:集装箱标识、集装箱封识日期、AQSIQ检疫官的姓名与签名。
 
  d)集装箱封识编码。
 
  e)附件2中提到的温度记录。
 
  2. 如果是在原产地进行的冷处理:
 
  a)附加声明“based on the cold treatment and the inspection, the fruits of this shipment are free of quarantine pests and comply with the requirements pointed out in the Protocol”(经冷处理与检验,该批水果不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符合本议定书的要求)。产地、冷处理公司注册名称、冷处理库注册名称、授权的冷处理设施和集装箱堆放区号。
 
  b)应详细注明:“Tratamiento en Frío” (冷处理)字样,冷处理开始和结束日期、持续时间、持续温度与最高温度。
 
  八、进境检验检疫
 
  1. 入境口岸
 
  曼萨尼约,韦拉克鲁斯,图斯潘和拉萨罗?卡德纳斯,如果进出口商要求从其他口岸入境,须经SAGARPA 批准并通知AQSIQ。
 
  2. 进境检验检疫
 
  输墨柑橘到达入境口岸时,SAGARPA 将查验植物检疫证书的相关材料及包装箱上的标识,并实施相应的植物检验检疫。
 
  墨方在进行柑橘查验时,抽样该批柑橘总数的3%送至国家植物检疫参考中心实验室进行检测鉴定。
 
  如发现柑橘来自未经注册批准的果园、包装厂与处理公司,则该批柑橘将被退回或销毁。
 
  墨方如发现第四条所列活的高风险检疫性有害生物, 暂停相关果园或包装厂的输墨资质,直至墨方认为中方采取了有效的措施。
 
  墨方如发现第四条所列中风险有害生物,则该批柑橘将被退回或进行SAGARPA授权的检疫处理,SAGARPA将第一时间通知AQSIQ。
 
  墨方如发现本协议中未做规定的其他有害生物,SAGARPA将立即通知 AQSIQ进行调查并采取纠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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