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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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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5-13 10:12:51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689
核心提示:为保障食物有效供给,优化食物结构,提高居民营养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贵州省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2014-2020年)》
发布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黔府办函〔2015〕53号
发布日期 2015-04-29 生效日期 2015-04-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gzgov.gov.cn/xxgk/jbxxgk/fgwj/zfwj/qfbh/739524.shtml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2014-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29日
 
  贵州省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
 
  (2014-2020年)
 
  为保障食物有效供给,优化食物结构,提高居民营养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我省食物与营养发展基本状况
 
  (一)食物与营养发展现状。2013年,我省粮食产量达到1030万吨,肉类、蛋类、奶类、水产品以及蔬菜、油料、水果等产量快速增长。在食物综合生产能力稳步增强的同时,居民食物消费质量明显提高。贵州省居民2010—2012年每标准人日摄入能量2423.6千卡、蛋白质67.3克、脂肪77.1克、谷类食物469.4克、薯类29.1克、动物性食物130.5克、奶及奶制品36.1克、蔬菜316.2克、食用油50.1克。通过与膳食宝塔食物消费量目标进行比较,蔬菜类达到膳食宝塔的推荐量,豆类、蛋类、奶类及水果类未达到膳食宝塔推荐量,粮谷类、畜禽肉类、食用油类及盐类超出了膳食宝塔推荐量。从膳食构成数据显示,能量的食物来源及营养素来源都趋于合理,蛋白质的食物来源还是以传统的谷类为主,脂肪的食物来源中动物性食物与植物性食物提供的脂肪基本持平。
 
  (二)食物与营养发展存在的问题。一是食物生产结构与消费结构不衔接。二是消费目标和营养目标不协调。尽管居民膳食质量显著提高,但仍存在钙、铁、锌和维生素A等普遍摄入不足的问题。大约有98%的人群存在钙摄入不足风险,有30%的人群存在铁摄入不足风险、大约有16%的人群存在锌摄入不足风险。三是营养改善与健康需求不匹配。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因食物摄入量不足,蛋白质等营养素难以满足健康生活需要,易患缺铁性贫血、佝偻病和维生素A、维生素B2缺乏等营养不良性疾病。而部分中高收入人群因营养过剩或膳食结构不合理,肉类及油脂消费量过多,居民营养过剩,易患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等疾病。
 
  (三)食物与营养发展面临的新形势。一是资源环境压力增大,要求转变食物与营养发展方式。二是社会流动人口增多,要求创造良好的食物消费环境。三是老龄化社会快速来临,要求满足社会多样化食物需求。四是进入慢性病高发期,要求居民膳食结构不断优化。
 
  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省食物与营养工作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必须转变观念,制订有效的政策措施,明确发展重点,促进食物与营养取得新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一)食物生产目标。到2020年,全省粮食总产稳定在1100万吨,油料产量达到95万吨,肉蛋奶总产量达到261万吨,水产品产量达到47万吨,蔬菜总产量达到3400万吨,水果总产量达到330万吨。
 
  (二)食品工业发展目标。支持食品工业园区建设,加强自主创新,发展精深加工,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大型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到2020年,传统食品标准化、工业化程度大幅提高,全省食品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22%以上。
 
  (三)食物消费目标。推广健康消费模式,控制食用油和盐的消费量。到2020年,全省人均全年口粮消费135公斤、食用植物油12公斤、豆类13公斤、肉类29公斤、蛋类16公斤、奶类36公斤、水产品18公斤、蔬菜140公斤、水果60公斤。
 
  (四)营养素摄入量目标。保障充足的能量和蛋白质摄入量,控制脂肪摄入量,保持适量的维生素和矿物质摄入量。到2020年,全省人均每日摄入能量2200千卡,其中碳水化合物供能比不低于55%、脂肪供能比不高于30%、人均每日蛋白质摄入量75克。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微量营养素摄入量基本达到居民健康要求。
 
  (五)营养性疾病控制目标。基本消除营养不良现象,控制营养性疾病增长。到2020年,全省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8%以下;全人群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其中,老年人贫血率控制在15%以下,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2%以下,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明显下降;居民超重、肥胖和血脂异常率的增长速度明显下降。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供给稳定、运转高效、监控有力的食物数量保障体系。稳定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加快现代山地高效农业建设。推动薏仁米、苦荞、芸豆等特色杂粮种植,发展红薯、马铃薯产业,提高杂粮、薯类作为主食的替代率。加快发展设施蔬菜,推行蔬菜标准化生产,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实现产销一体化和产品质量可追溯。大力发展畜牧业,提高牛肉、羊肉、禽肉、蛋类等供给比重。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加快建设火龙果、猕猴桃、蓝莓、刺梨、葡萄等果品基地,推进优势果品向优势产区集中,优化果品供给结构,提高高档果品比重。大力发展农产品储藏、保鲜等产地初加工,积极推进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加强市场网络和配送服务体系建设,物流配送企业、商超、菜市场、生鲜专营店、标准化农家店等流通企业应强化对农产品、营养食品等专业化的配送和管理。
 
  (二)构建标准健全、体系完备、监管到位的食物质量保障体系。建立覆盖全过程的食物安全监管制度,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规范食物生产、加工和销售行为。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推进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集中创建一批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完善投入品管理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发挥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作用。加强食物品牌建设,推进食物生产、加工和流通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加大对失信企业惩处力度。加强食物安全信息共享与公共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升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舆论监督和引导。
 
  (三)构建定期监测、分类指导、引导消费的居民营养改善体系。建立健全居民食物与营养监测管理制度,加强监测和信息分析。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重视解决微量营养素缺乏、部分人群宏量营养素摄入过多等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营养教育与信息服务,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
 
  四、发展重点
 
  (一)重点产品。
 
  1.大力发展配制米、营养强化米、留胚米、发芽糙米和小包装米生产,开发适销对路的方便米制食品、多种食品专用粉、营养挂面、方便面、速冻面团、冷冻面、鲜切面、调理快餐面等方便食品,不断提升生产能力与产品档次。
 
  2.大力发展冷鲜分割肉、调理肉制品、熟肉制品等三大类主导肉产品以及功能性肉制品。推广清洁蛋加工,开发强化营养蛋等禽蛋产品。全面推行优质水产品生产,开发调理、速冻、休闲等深加工水产品。
 
  3.大力开发大豆系列制品、杂粮及其深加工制品,开发有利于健康的低盐、低糖、低脂肪、低胆固醇、低热量和高纤维食品,开发适合消费者食用和喜爱的休闲方便食品。
 
  4.大力发展乳制品生产,加快推进优质奶源基地建设,提高原料奶质量。加强巴氏杀菌乳、超高温灭菌乳、酸乳等液态乳制品的生产,积极开发新品种,强化产品营养及保健功能。
 
  5.大力发展果蔬食品,推进果蔬基地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增加总量、保证质量、优化结构,完善鲜食果蔬生产、保鲜、储运供应体系。
 
  6.大力发展无公害茶、绿色茶和有机茶,鼓励企业采用先进加工技术,开发袋泡茶、速溶茶、保健茶、液体方便茶等新型茶饮料,利用分离、纯化、发酵等现代技术,提取植物化学物、开发保健食品。
 
  (二)重点区域。
 
  1.贫困地区。采取扶持与开发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贫困地区居民食物消费水平。针对贫困地区环境条件差、生产生活水平低的实际,把促进发展、稳定收入、尽快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创新营养改善方式,合理开发利用当地食物资源。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采取营养干预措施,实现贫困人口食物与营养的基本保障和逐步改善。
 
  2.农村地区。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商贸与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将城镇现代流通业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推进贵州省放心粮油示范工程和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培育和完善农村商品市场网络,整治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为农村居民购买放心食品提供便利。
 
  3.流动人群集中及新型城镇化地区。切实关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流动人群的营养改善问题,对流动人群集中供餐点卫生条件、执业人员健康、食物质量安全等进行监控,避免突发食源性疾病发生。加强对在外就餐人员及新型城镇化地区居民的膳食指导,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和合理膳食模式,控制高能量、高脂肪、高盐饮食,降低营养性疾病发病率。
 
  (三)重点人群。
 
  1.孕产妇与婴幼儿。做好待孕妇女叶酸补充宣传和孕产妇营养均衡调配,重点改善低收入人群孕妇膳食中钙、铁、锌和维生素A摄入不足的状况,预防中高收入人群孕妇因膳食不合理而导致的肥胖、巨大儿等营养性疾病。大力倡导母乳喂养,重视农村地区6至24个月龄婴幼儿的辅食喂养与营养补充,加强母乳代用品和婴幼儿食品质量监管。
 
  2.儿童青少年。着力降低农村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迟缓、缺铁性贫血的发生率,做好农村留守儿童营养保障工作。遏制城镇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增长态势。建立城镇和农村儿童青少年膳食营养评估机制,开展动态变化分析,为营养改善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强化学生营养健康知识教育,加强对教师、家长的营养教育和对学生食堂及学生营养配餐单位的指导,引导学生养成科学饮食习惯。强化营养干预,加大蛋奶供应,保障食物与营养需求。
 
  3.老年人。研究建立老年人营养保障制度,关心老年人膳食营养,做好孤寡老人膳食供给,加强老年人营养保障工作。研究开发适合老年人身体健康需要的食物产品,重点发展营养强化食品和低盐、低脂、低能量食物等。开展老年人营养监测与膳食引导,科学指导老年人补充营养、合理饮食,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五、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工作落实保障机制。建立由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负责做好本计划的实施工作。坚持把食物与营养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规划,开展全省居民营养与基本健康监测工作,定期发布居民食物消费与营养健康状况报告,引导居民改善食物和营养状况。加快食物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生产、加工、流通、质检等各相关环节的管理,促进我省食物生产与消费协调发展,逐步建立我省现代食物发展管理体系。
 
  (二)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推进食物与营养发展。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食品和营养发展工作的投入,积极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优先安排营养监测和营养干预,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研究和制定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鼓励食品生产企业研发生产营养健康食品,鼓励第三方企业开展营养咨询和支持服务。
 
  (三)转变发展方式,加强食物生产与供给。加强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以建设现代山地高效农业为契机,建立营养需求与生产相协调、数量安全与质量安全并重的发展模式。加强冷链、仓储、加工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县乡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水平。
 
  (四)抓住关键环节,加快食物与营养科技创新。针对食物、营养健康领域的重大需求,加强对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转化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示范和带动生产向高效化、标准化、安全化方向发展。加强大数据体系建设,实现基于个体的膳食营养指导“云服务”。重点支持食品生产、加工、营养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团队建设,强化检验检测体系技术支撑,不断提升我省食物与营养重点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食品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大食物与营养科技投入,建立以市场开发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协同创新机制。
 
  (五)加强引导和指导,提高全民营养意识。省卫生计生委牵头,成立由食品、营养、医学、农业等领域专家组成的省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开展相关研究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加大食物与营养知识科普力度,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合理膳食模式。开展食物与营养知识进机关、学校、企业、军营、村(社区)活动,加强营养和健康教育。定期在商场、超市、车站、机场等人流集中地宣传适宜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发挥主要媒体对食物与营养知识进行公益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增强营养知识传播的科学性。加大对食物与营养事业发展的投入,加强流通、餐饮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居民形成合理的食物消费模式和科学的膳食模式,传承以植物性食物为主、动物性食物为辅的优良膳食传统,预防和控制营养性疾病,提升人民健康水平。
 地区: 贵州 
 标签: 纲要 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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