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明餐桌行动有关要求的通知(宝食药监函〔2014〕170号)

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明餐桌行动有关要求的通知(宝食药监函〔2014〕170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8-20 11:08:25  来源: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246
核心提示:根据7月30日晚《百姓问政》栏目中曝露出来的文明餐桌方面存的主要问题,为了进一步推进文明餐桌行动,倡导节约用餐行为、提升餐饮行业服务品位,现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明餐桌行动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单位
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宝食药监函〔2014〕170号
发布日期 2014-08-0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baojifda.gov.cn/newshow.php?id=8429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根据7月30日晚《百姓问政》栏目中曝露出来的文明餐桌方面存的主要问题,为了进一步推进文明餐桌行动,倡导节约用餐行为、提升餐饮行业服务品位,就做好文明餐桌行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将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落实文明餐桌行动与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未落实文明餐桌行动有关要求,造成严重浪费的在年度量化分级管理评定中予以降级;
 
  二、将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落实文明餐桌行动与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相结合,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未落实文明餐桌行动有关要求,造成严重浪费的不能参与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己经是示范单位的取消示范单位荣誉;
 
  三、将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落实文明餐桌行动与食品安全黑红名单公布相结合,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未落实文明餐桌行动有关要求,造成严重浪费的列入黑名单进行公布;
 
  四、餐饮企业在承接婚丧嫁娶集中聚餐时,要主动提醒顾客理性消费,按需点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尽量做到不剩饭不剩菜,吃多少点多少,提醒顾客吃不完可免费打包,为顾客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环保打包餐盒。
 
  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1日
 地区: 陕西 
 标签: 文明餐桌 餐饮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9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922)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18)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90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