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牧(农业、农林、畜牧)局(委):
为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按照甘肃省农牧厅《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统一安排,省农牧厅决定于6月中旬至6月底,对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本次督查工作,将在全面掌握了解今年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展情况的同时,对以下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一)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省政府出台的《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重点检查各地对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度建设、调查摸底,以及追溯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对照2014年省农牧厅下发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检查部署安排是否及时、组织领导是否到位、工作措施是否落实、职责任务是否明确、执法监管(大案要案查处)是否有效、整治工作成效是否明显。
(四)检测体系建设情况。一是督查已建成农产品质检项目的运行情况,包括经费落实、人员培训、设备使用和检测工作开展、项目功能目标实现和效益发挥,以及资质认证等情况。二是督查在建农产品质检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前期工作和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主要是资金到位、使用和管理,财务制度执行、概算控制情况等),项目管理情况(包括“四制”落实、问题及整改情况、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情况等)。
(五)监管体系建设情况。一是督查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情况;二是督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工作条件、经费落实、资金扶持、人员到位和工作开展情况等。
(六)农业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督查主要包括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计划安排、农业标准制(修)订,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三品一标”产品标志使用,以及今年认证工作进展及目标完成等情况。
(七)宣传培训情况。主要包括宣传培训工作计划、集中宣传与媒体宣传情况、监管与检测人员培训情况等。
二、督查方式及人员组成工作
本次督查分四个组,采取座谈交流、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每个市州抽查2个县(区)。现场检查包括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生产经营企业(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点,市、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机构等。具体行程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
第一组:组长 妥建福 省农牧厅 副厅长
成员:马福祥 省农牧厅质监处 处长
陈和平 省农产品质监局 局长
王续程 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主任
督查地点:嘉峪关市、酒泉市、张掖市、武威市、金昌市
第二组:组长单位 厅质监处
成员 省农产品质监局
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督查地点:陇南市、甘南州、临夏州
第三组:组长 陈和平 省农产品质监局 局长
成员 省农牧厅质监处
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督查地点:白银市、平凉市、庆阳市
第四组:组长 王续程 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主任
成员 省农牧厅质监处
省农产品质监局
督查地点:兰州市、定西市、天水市
三、督查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省上年初的工作安排,做好所辖区域的工作督查,并按照省上的督查要求,对今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有经验、有亮点、有分析、有措施、有建议的汇报材料。
(二)各地要按照督查的重点内容,选取有代表性的现场,并准备好相关介绍材料。在现场检查中,必须至少有一个点是反映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
(三)各督查组要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查深、查细、查实,避免走过场。督查工作结束后,要对督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7月上旬召开督查工作汇报,听取各督查组的情况汇报。
(四)认真填报相关附表(见附件),所报数据要真实、准确、无误,不得谎报、虚报或捏造数据,确保统计数据能真实反映目前的实际情况。所有附表纸质材料及电子版,由各市州收集、审核、汇总整理,于6月20日前统一报送省农牧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并留存复印件备查。在填报过程中有什么疑问,请及时联系。
联 系 人:省农牧厅质监处 王喜平
联系电话:0931-8179183 13919951106
电子信箱:gnmzjc@163.com
附件:1、市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情况统计表
2、市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情况统计表
3、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情况统计表
4、县(市、区)农产品质检机构建设情况统计表
5、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情况统计表
甘肃省农牧厅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