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局(农委)
现将省厅制定的《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抓紧制定本市工作要点,于5月15日前报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邱庆浩 联系电话:0531—67866352
附件: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山东省农业厅
2014年4月23日
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14年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总体思路是,以健全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核心,以推行产地准出和原产地追溯为切入点,以整建制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为抓手,健全队伍,完善体系,狠抓源头治理,强化监督执法,努力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有突破、整体有提升。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狠抓投入品整治
制定农药、种子、肥料打假实施方案,围绕净化农资市场,联合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制假贩假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和产品公开曝光,尽快有效遏制农资突出问题。从3月份开始,利用100天的时间,在全省开展农药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二、着力规范生产管理
有针对性地加快标准的制修订步伐,确保果菜生产管理有标可依。加快推行标准化生产,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以及家庭农场等新兴经营主体的作用,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加快生产的规模化、基地化和标准化。2014年达到“五要”标准的果菜基地占比要提高到63%以上。严格控药控肥,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严禁违法储存保鲜,严格使用植物激素类农药,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严格规范生产记录。各市要因地制宜筛选推荐一批禁限用农药替代品种,指导农民科学合理用药。
三、稳步推进产品认证
以品牌化建设为目标,持续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不断扩大食用农产品认证覆盖面。同时,切实加强对认证企业和认证产品的动态监管,落实包装标识制度,坚决维护好“三品一标”产品的良好形象和社会信誉。2014年,“三品一标”认证登记产品的产地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面积的比率要提高到38%以上。
四、推行产地准出追溯
将菜、果、菌等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纳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按照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的要求,严控用药用肥,严格生产记录、产地准出,逐步推行原产地追溯。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登记的产品要率先按规定实行包装标识。今年,原则上所有在省厅监管系统登记备案的果菜基地都要实行产地准出和原产地追溯。从3月份开始,用100天时间,开展蔬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五、加大监测监督力度
改进抽样检测方法。省级监测,拟扩大监测范围,调整检测项目,加大抽查比例,抽样地点随机抽取,抽检样品混后分检,抽检样品中拟随机添加盲样。全年蔬菜水果检测10-12次,抽检结果视情况直接通报各市政府,并上报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各市、县层层制定监测计划,并分别上报上一级备案,原则上全年蔬菜水果监测各不少于4次,全部实行定量检测。抽检样品数量:市一级,原则上莱芜全年不少于300个,淄博、枣庄、东营、威海、日照、德州、滨州、菏泽8市不少于450个,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济宁、泰安、临沂、聊城8市不少于600个;县一级,原则上各县(市、区)总数不少于200个。
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要营造违规严打的高压态势,对抽检、督查过程中发现的以及群众举报属实的农资、菜果质量安全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加强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对明确属于刑事处罚范围的,要坚决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处罚情况,省厅将定期通报并公开曝光。省厅拟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文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七、强化监管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县、乡两级必须设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村一级必须健全监管员监管制度。建立监管人员数据库,任务明确到人,责任落实到岗。加快市、县农产品检测机构项目建设,确保资金配套到位,按时竣工验收,争取早日通过计量认证和机构考核。
八、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创建活动
采取省里制定标准,各地组织创建,统一验收命名,实行动态管理的模式,与省财政厅联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创建活动。通过深入开展活动,推动监管体系、监管队伍以及监管制度建设,整建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省厅拟制定《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管理办法》,并从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中列专项对创建市、县予以补助。
九、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强化对县、乡、村监管人员,市、县、乡、基地检测人员,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果菜种植户的培训,提高各级监管、检测及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生产者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安全意识及科学生产水平,所有检测人员实行持证上岗。省、市、县层层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重点。继续落实农资购买使用明白纸及简明生产技术规程发放签收制度,查漏补缺,确保全覆盖。
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电台、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切实做好“双百行动”以及《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宣传贯彻,及时宣传推广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同时,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积极营造鼓励诚信守法、严惩失信违法的良好氛围。省厅拟新增12316短信服务,对县、乡、村监管人员以及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店、生产基地和家庭农场负责人等,定期发送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生产管理等知识。
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各级都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省厅拟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的形式,强化对“双百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创建活动、农产品产地准出追溯以及《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将直接通报各市政府,并上报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
十一、落实监管责任
坚持属地管理,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领导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监管人员的岗位责任以及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各市农产品检测合格率以及县乡监管队伍建设、市县检测体系建设、投入品监管、产地准出和原产地追溯、工作经费保障等重点工作,已纳入省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内容,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事件发生情况,以及残留超标情况纳入扣分项。省厅继续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量化考核,考核情况拟通报各市人民政府。推进诚信建设,树立诚信典范,对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的要公开向社会推介;反之列入“黑名单”,在评先选优、相关项目申报和政策扶持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十二、加强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
在强化服务指导、引导诚信自律、严惩违法行为的同时,逐步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努力做到隐患早发现,风险早排除,避免酿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对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潜在风险进行研究分析,针对性提出对策措施。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早介入、早处置,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今后凡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被媒体曝光并形成恶劣影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被省厅约谈的市,一律取消部、省级先进集体、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推荐申报资格,省厅年终量化考核一律实行末尾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