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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业厅关于印发《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方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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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6-30 09:59:49  来源:内蒙古农牧业厅  浏览次数:2159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农业部《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14〕18号)精神,切实加强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应对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特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内蒙古农牧业厅
内蒙古农牧业厅
发布文号 内农牧种植发﹝2014﹞165号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nmagri.gov.cn/zxq/xztz/387588.shtml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14〕18号)精神,切实加强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应对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提高”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区种植业管理工作实际,以蔬菜、水果等园艺作物为重点,以确保不发生重大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目标,以推进科学用药、科学施肥为途径,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行生产标准化、质量可追溯、监管责任制,确保种植业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

  二、监管重点

  根据种植业生产的特点和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要求,监管的重点:

  (一)重点产品。蔬菜、水果、瓜类等鲜食农产品,特别是韭菜、芹菜、黄瓜、西红柿、生菜、菠菜、草莓等产品。

  (二)重点区域。蔬菜、水果、瓜类等鲜食农产品优势产区,特别是园艺作物标准园、标准化生产基地和设施蔬菜基地,以及外销京津蔬菜基地、果菜出口基地等。

  (三)关键环节。突出种植业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特别是夏秋季蔬菜、瓜类、水果和冬季大棚蔬菜生产用肥、病虫害防控用药。根据蔬菜生产中不同有害生物发生发展规律,确定合理的用药品种、施药时期、施药方法、使用剂量和使用次数等关键实用技术,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合理用药,严禁超范围用药,避免乱用、滥用农药。采收时严格执行安全用药间隔期。建立农药使用档案记录制度,详细记录所用农药名称、使用者、施药日期、使用方法和使用剂量等详细信息,实行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

  (四)重点投入品。加大高风险农药及源头管控力度,重点监管禁限用高毒农药和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加强对果菜农药残留影响较大的水胺硫磷、毒死蜱、三唑磷、克百威、氧乐果、甲拌磷等的管理。肥料重点监管肥料中非法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及农药成份等。

  三、重点措施

  (一)推进标准化生产。结合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活动和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在设施蔬菜种植区大力推广集约化育苗、防虫网、粘虫板、推广应用大垄高台地膜覆盖栽培、水肥一体化、二氧化碳气体肥料施用等综合配套栽培技术,有条件地区要示范推广应用秸秆反应堆技术;露地蔬菜及水果种植区推广应用蔬菜频振式杀虫灯、性诱剂等绿色防控技术。大力推广应用滴(喷)灌、水肥一体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及生产技术规程标准体系。

  (二)推进科学用药施肥。加大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从业人员的施药技术和科学用药技术培训,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严禁在鲜食农产品生产地以及沿河、湖、海地区,特别是人畜饮水水源地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严禁在田间地头随地乱扔农药包装物和废弃物,要做好统一回收和集中处理,严防人畜中毒和环境污染,确保防治安全有效。根据当地作物和主要防治对象,积极推荐高毒农药替代品种,示范推广蔬菜、瓜果等作物上安全、高效、适用的农药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一批新型植保机械。积极培育发展专业化防治组织,大力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提高防治效果。依托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加快配方肥及水肥一体化施肥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肥料利用效率。

  (二)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大力推广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作物,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防控技术模式。马铃薯上采取播前选用抗病脱毒种薯+拌种或垄沟喷雾防病治虫技术+应用马铃薯晚疫病监测预警系统技术+生长期用药技术+加强栽培管理等农艺农机防治技术措施;玉米螟上采用白僵菌封垛灭杀老熟幼虫+频振式杀虫灯诱杀成虫+赤眼蜂寄生灭卵的技术模式;蔬菜上采用抗病品种+工厂化育苗+嫁接+环境卫生+棚室消毒+健身栽培+杀虫灯(选用)+防虫网+黄(蓝)板+丽蚜小蜂(选用)+适时药剂防治的技术模式等。

  (三)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创建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旗县和示范门店,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帐记载。强化定点经营销售人员对高毒农药购买者的使用指导,建立高毒农药从生产、经营到使用的全程可追溯体系。实施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贴试点,鼓励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争取各级财政支持,推行蔬菜、水果、瓜类、中药材等作物使用低毒生物农药补贴,从源头上降低农药使用对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加强农药质量监管和残留检测。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在农药销售、使用高峰期,采取随机抽查与指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重点抽查农业部指定抽查的企业和产品,加大农药质量抽检力度,以查处违规添加隐性成分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加强农药使用监管,推动落实生产经营者控肥控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本辖区农药、肥料使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责任。加强蔬菜、水果、瓜类、中药材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基地(标准园)的农药残留监测,积极探索标准园产品准出制度。

  (五)加强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加强种植业产品质量风险监测评价。建立种植业产品质量风险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对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高风险地区监控,特别对容易违规使用、容易产生药害、容易残留超标农药的风险监测和再评估,对安全风险较高的农药使用提出相应监管措施和指导意见。

  四、应急处置机制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职能分工,种植业系统主要负责由农药、肥料等引起的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调查、技术鉴定、媒体应对和依法处置工作。

  (一)成立应急处置协调指导组。成立自治区农牧业厅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协调指导组,组长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种植业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种植业处副处长和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植保植检站、土壤肥料工作站、经济作物工作站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植保植检站,土壤肥料工作站、经济作物工作站相关科室人员及内蒙古农业大学、科研院所专家组成(人员组成见附件1、2)。

  (二)协调指导组职责。负责组织由农药、肥料、有害生物引起的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依法开展事件处置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组建突发事件调查处置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规范,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

  (三)职责分工

  1、植保植检站:一是做好重大病虫玉米螟、粘虫、马铃薯晚疫病、蝗虫和草地螟等的应急防控,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发展。二是负责农药监督管理,组织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宣传、示范、推广。三是加强有害生物抗药性监测,制定科学的轮换用药方案,减少农药使用量。四是牵头组建因农药、有害生物(生物毒素)引起的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专家库,参与组织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负责联系有关专家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2、土壤肥料工作站:负责肥料监督管理,组织科学施肥技术培训、宣传、示范和推广。牵头组建因肥料引起的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专家库,参与组织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负责联系有关专家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3、经济作物工作站:开展蔬菜生产标准化技术宣传、指导。参与组织经济作物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负责联系有关专家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4、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粮油作物科学用药、科学用肥技术集成、培训、示范和推广。参与组织粮油作物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负责联系有关专家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四)应急响应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发生由农药、肥料或有害生物(生物毒素)引起的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Ⅱ级),应急处置协调指导组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以下工作:

  1、及时派出调查组。一旦发生农药、肥料及有害生物引起的种植业产品安全事故,及时向自治区农牧业厅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报告情况。24小时内组建并派出专家调查组,开展应急防控和技术调查、鉴定工作。

  2、制定处置方案。根据调查组调查结果,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提出措施建议。

  3、做好舆情应对。在厅新闻中心的统一指导下,及时公布相应信息及事件处置进展,组织专家就相关问题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4、认真总结经验。事件处置结束后,对事件的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原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5、督促地方响应。按照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及时响应的原则,督促指导地方各级农业部门做好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危害损失,防止发生次生危害。

  附件:1、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协调指导组名单

  2、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专家名单

  附件1

  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

  应急处置协调指导组名单

  组  长:王贵平  自治区农牧业厅种植业管理处处长

  副组长:郭秀梅  自治区农牧业厅种植业管理处副处长

  孟  德  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郭玉峰  自治区植保植检站站长

  郑海春  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站长

  程玉琳  自治区经济作物工作站站长
附件2

  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专家名单

  

  姓名

  单位

  职称

  电话

  专业领域

  索全义

  内蒙古农业大学

  教  授

  13847189465

  植物营养

  胡  俊

  内蒙古农业大学

  教  授

  15904813983

  病害防控

  白全江

  内蒙古自治区植保所

  研究员

  13704719942

  虫害防控

  白  音

  内蒙古自治区植保植检站

  高级农艺师

  0471-6946326

  植保

  刘家骧

  内蒙古自治区植保植检站

  高级农艺师

  0471-6611102

  植保

  黄俊霞

  内蒙古自治区植保植检站

  高级农艺师

  0471-6946811

  植保

  杨立国

  内蒙古自治区植保植检站

  高级农艺师

  0471-6946328

  植保

  林立龙

  内蒙古自治区土壤肥料和节水农业工作站

  高级农艺师

  0471-6652228

  土肥管理

  柳  昱

  内蒙古自治区土壤肥料和节水农业工作站

  高级农艺师

  0471-6652226

  土肥管理

  郜翻身

  内蒙古自治区土壤肥料和节水农业工作站

  推广研究员

  0471-6652224

  土壤肥料

  马日亮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推广研究员

  0471-6652329

  玉米

  李志平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推广研究员

  0471-6652329

  马铃薯

  贾利欣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推广研究员

  0471-6652330

  油料

  王  勇

  内蒙古自治区蔬菜研究所

  研究员

  0471-5900253

  蔬菜

  崔时茂

  内蒙古农业大学

  教  授

  13514718505

  蔬菜

  傅晓杰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作物工作站

  推广研究员

  0471-6652347

  蔬菜

  陈春原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作物工作站

  高级农艺师

  0471-6652346

  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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