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进口食品进口商、经销商及生产加工企业:
为帮助进口深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剂企业掌握检验检疫政策法规,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我局结合辖区进口深加工食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整理编写了《进口深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业务指引》(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进口食品单位认真研读,切实落实相关工作,共同确保辖区进口深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卫生质量。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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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暂无 | 发布文号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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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暂无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备注 | http://www.gz.gdciq.gov.cn/ywpd/sphzjyjy/201507/t20150717_577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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