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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开展设施蔬菜种植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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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2-26 15:05:38  来源: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次数:1491
核心提示:为巩固我市设施蔬菜基地建设成果,促进全市蔬菜产业健康发展,针对近年来灾害天气频繁给农业生产造成极大损失的问题,市政府决定从2013年起,对全市设施蔬菜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人保财险市场化的风险保障作用,有效降低自然灾害对设施蔬菜生产造成的损失。
发布单位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阳政办发〔2013〕1号
发布日期 2013-01-0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xxgk.yq.gov.cn/xxgk/jcms_files/jcms1/web8/site/art/2013/3/7/art_369_3877.html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阳泉市开展设施蔬菜种植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8日
 
  阳泉市开展设施蔬菜种植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我市设施蔬菜基地建设成果,促进全市蔬菜产业健康发展,针对近年来灾害天气频繁给农业生产造成极大损失的问题,市政府决定从2013年起,对全市设施蔬菜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人保财险市场化的风险保障作用,有效降低自然灾害对设施蔬菜生产造成的损失。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设施蔬菜种植保险试点”是以巩固全市设施蔬菜产业发展成果、保障农民切身利益为目的,以农户、合作社为主体,通过市县两级财政资金对参保农户给予保费补贴、保险公司对设施蔬菜种植农户提供日光温室、塑料大棚财产损失保险服务的模式,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商业运作、财政支持的农保机制,共同承担风险,从而提高设施蔬菜产业抗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的原则。各级政府应加强对设施蔬菜种植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通过保费补贴等手段,积极宣传推动和落实试点工作开展。
 
  (二)政策支持的原则。政府财政对投保农户给予一定的补贴资金,降低农民保费负担,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
 
  (三)市场运作的原则。人保财险利用其网络和行业优势,积极开展设施蔬菜种植保险试点工作并进行市场化运作。
 
  (四)自愿参与的原则。从事设施蔬菜种植的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愿参加,原则是谁投保、谁受益。
 
  (五)协同推进的原则。财政、农业、保险等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要与设施蔬菜的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以发挥补助政策的综合效应。
 
  三、实施细则
 
  (一)保险对象
 
  生产设施(不包括设施内种植的蔬菜及其他作物):凡符合阳泉市温室建造技术要求,温室宽7-10米,东西长60-100米左右,能够正常投入生产的日光温室(包括智能日光温室、玻璃温室、智能温室),拱形钢架塑料棚均可作为保险标的。
 
  (二)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火灾、暴风、暴雨、冰雹、雪灾、冰凌原因造成保险日光温室、钢架塑料大棚设施的毁损,保险人依照保险条款的约定负责赔偿。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
 
  1.设施蔬菜保险日光温室设施部分,保险金额的确定,原则上为设施(墙体除外)的重置成本,每亩标准日光温室保额为1万元,分别为:
 
  钢骨架等设施8000元。其中无水泥立柱的温室:钢支架19根(421.05元/根);有水泥立柱的温室:钢支架19根(321.05元/根),水泥立柱每跨保额100元。棚膜2000元。
 
  钢架塑料大棚部分,每亩保险金额6000元,其中棚膜2000元,钢架4000元(13根,每根308元)。
 
  非标准温室保额以比例推算。
 
  2.保险费按照“三个兼顾”(兼顾农户缴费能力、财政补贴能力、保险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和“两低一保”(低保额、低保费、保成本)的原则设定设施蔬菜保险费率。试点期间每亩标准日光温室保额1万元,保费为500元/年,每亩钢架塑料大棚保额6千元,保险费300元/年。
 
  3.保费筹措:财政补贴60%(其中市、县(区)财政分别补贴30%、30%),农户承担40%。
 
  4.试点面积:4000亩,其中日光温室3000亩、大棚1000亩。
 
  (四)保险期间
 
  日光温室的保险期间为一年,钢架塑料大棚的保险期间为生产期。
 
  (五)保险赔付
 
  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诉求,由承保公司聘请蔬菜、气象等部门专家,及时到现场进行查勘、定损,按照保险合同有关规定进行理赔。
 
  四、组织措施
 
  (一)政府引导,部门联动。
 
  设施蔬菜种植保险试点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市、县(区)两级农业委员会牵头、蔬菜中心、财政局、气象局、人保财险等部门共同组成试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蔬菜中心。县(区)农委、县(区)财政局、县(区)气象局会同人保财险经办部门开展灾情评估,配合保险公司收缴保费、查勘定损;财政局负责筹措保费补贴,按时支付保险公司;人保公司负责承保、理赔服务工作并将业务经营状况定期(每年)向领导组通报。
 
  (二)加大宣传,强化服务。
 
  推行政策性农保工作是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市、县两级有关部门要广泛深入的开展政策宣传,让所有设施种植户明确了解政策,正确认识农保的重要性,增强主动参保意识,同时积极开展农保培训,让农民吃透政策、掌握程序。
 
  (三)严格程序,科学管理。
 
  一是在试点区域内,由自愿参加设施蔬菜保险试点的农户提出申请,按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塑料大棚蔬菜种植保险条款》规定办理承保手续。
 
  二是人保财险经办机构按照承保管理规定审核,确定农户投保名单后,双方直接签订合同并办理保险手续,由保险公司收取参加设施蔬菜保险农户的个人应缴部分,其余保费由保险公司直接到市、县财政局收取。
 
  三是参加设施蔬菜保险农户提出保险索赔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规定,会同蔬菜中心、气象部门第一时间到现场共同查勘定损,将保险赔款直接拨付到农户的账户。
 
  政策性农保工作涉及千家万家、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希望县区要高度重视农保工作,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积极开展农保试点工作的宣传、摸底工作,及时申报,以确保有意愿参保的农户应保尽保,增强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我市设施蔬菜产业健康发展。
 
  附件:阳泉市设施蔬菜种植保险工作领导组
 
  附件:
 
  阳泉市设施蔬菜种植保险工作领导组
 
  组长:刘星副市长
 
  副组长:王耀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武建功 市农委主任
 
  牛兴旺 市人保财险公司经理
 
  成员:任仔苏市农委总农艺师
 
  张成宏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洪波 市水务局副局长
 
  高俊寿 市气象局副局长
 
  王英利市蔬菜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李熙 市人保财险公司副经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蔬菜技术服务中心。
 
  主任:王英利(兼)
 
  副主任:李红 市蔬菜技术服务中心项目部主任
 
  王志红 市蔬菜技术服务中心技术部主任
 
  孟卫民 市蔬菜技术服务中心种子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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