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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化妆品中吡硫翁锌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意见的函(食药监保化函[2012]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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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1-08 09:45:05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535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评价工作,规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我司组织起草了化妆品中吡硫翁锌等5种去屑剂、维甲酸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2年3月15日前反馈我司。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食药监保化函[2012]65号
发布日期 2012-03-01 截止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评价工作,规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我司组织起草了化妆品中吡硫翁锌等5种去屑剂、维甲酸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2年3月15日前反馈我司。
 
  联 系 人:林庆斌
 
  联系电话:010-88330884
 
  传  真:010-88373268
 
  电子邮件:linqb@sfda.gov.cn
 
  附件:
 
 
 
 
 
 
 
  7.   反馈意见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评价 检测方法 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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