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国家法规草案 »关于征求化妆品中吡硫翁锌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意见的函(食药监保化函[2012]65号)

关于征求化妆品中吡硫翁锌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意见的函(食药监保化函[2012]65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1-08 09:45:05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549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评价工作,规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我司组织起草了化妆品中吡硫翁锌等5种去屑剂、维甲酸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2年3月15日前反馈我司。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食药监保化函[2012]65号
发布日期 2012-03-01 截止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评价工作,规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我司组织起草了化妆品中吡硫翁锌等5种去屑剂、维甲酸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2年3月15日前反馈我司。
 
  联 系 人:林庆斌
 
  联系电话:010-88330884
 
  传  真:010-88373268
 
  电子邮件:linqb@sfda.gov.cn
 
  附件:
 
 
 
 
 
 
 
  7.   反馈意见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评价 检测方法 化妆品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9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