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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美国输华葡萄酒证书事宜的公告(2013年第164号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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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2-13 09:04:11  来源: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1807
核心提示: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美国输华葡萄酒证书事宜的公告,自2014年3月1日起,美国财政部烟酒税收贸易局将启用美国输华《葡萄酒出口证书》,作为美国输华葡萄酒的唯一官方证书,不再签发目前的美国输华葡萄酒原产地证书、健康证书、卫生证书、真品证书及自由销售证书等证书。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2013年第164号联合公告
发布日期 2013-12-02 生效日期 2013-12-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经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与美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磋商达成一致,自2014年3月1日起,美国财政部烟酒税收贸易局将启用美国输华《葡萄酒出口证书》(证书样本见附件),作为美国输华葡萄酒的唯一官方证书,不再签发目前的美国输华葡萄酒原产地证书、健康证书、卫生证书、真品证书及自由销售证书等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1. 《葡萄酒出口证书》样本(质检联)
 
  2. 《葡萄酒出口证书》样本(海关联)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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