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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粮食高产创建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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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2-11 10:04:03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次数:2179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推动全省粮食生产在发展现代农业的高起点上继续乘势而上,加快把高产创建成熟的技术模式和工作机制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广,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现发布关于大力推进粮食高产创建的意见。
发布单位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鲁政办发〔2013〕31号
发布日期 2013-10-1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7年以来,我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并组织开展了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打造了一大批吨粮市、县(市、区)、乡(镇),使我省粮食生产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进一步推动全省粮食生产在发展现代农业的高起点上继续乘势而上,加快把高产创建成熟的技术模式和工作机制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广,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大力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转变粮食产业发展方式,推进粮食生产现代化,建设粮食生产强省”为目标,立足提高粮食产量、保障质量,以粮食主产市、主产县(市、区)为重点,以粮食高产创建田建设为抓手,按照优质高产高效、生态环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加强资源整合,加大资金投入。通过改善粮食产地环境,完善基础生产条件,加快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结合,不断提高高产创建田粮食产出水平、质量安全水平和现代化物质装备水平,辐射带动全省粮食生产综合能力的提高,尽快形成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
 
  二、目标要求
 
  到2017年,全省建设基础设施完善配套、粮食生产水平显著提升的高标准粮食高产创建田2280万亩,小麦、玉米两季合计亩产达到1100公斤以上。德州、泰安、济宁、淄博、滨州5个市建成吨粮市,聊城、枣庄、潍坊、济南、菏泽5个市基本达到吨粮市标准。商河等40个粮食主产县(市、区)建成吨粮县,济阳等38个粮食主产县(市、区)基本达到吨粮县标准(附件1)。通过高产创建田的示范带动,全省粮食生产的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得到明显提升,粮食总产量再上新台阶。
 
  三、主要措施
 
  (一)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按照“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灌排工程建设标准,完善高产创建田内骨干、末端灌排渠系(管道),确保旱涝保收、节水高效。根据排灌需要,完善高产创建田内的输配电设施。搞好田间路网建设。建设布局合理的防护林网,林网控制面积占宜建林网农田面积的比例要达到85%以上。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使高产创建田达到“田成方、林成网、路相连、渠相通、旱能浇、涝能排”标准。
 
  (二)实施耕地地力提升工程。高产创建田全面启动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加快提升高产创建田地力水平。全面推行深耕深松,到2015年,没有实施深耕或深松的高产创建田要全部实施一遍。加大测土配方施肥力度。鼓励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性质、提高土壤肥力。到2017年,高产创建田测土配方施肥率、秸秆还田率达到100%,有机质含量达到1.2%以上。实施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工程,开展盐碱荒地土壤改良与未开垦土地利用技术集成示范,进一步提高粮食产能。
 
  (三)实施现代农机装备工程。针对小麦、玉米生产和病虫害防治等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快新型生产机械和植保机械研发,提高农机的科技含量和质量。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对先进农机推广的引导作用,大力发展大型动力机械、联合作业机械等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先进农机。高产创建田要率先推广耕作、播种、施肥、喷药、收获等作业新机具,推进粮食作物生产、病虫害防治全程机械化,带动全省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
 
  (四)实施现代种业创新工程。实施好农业良种工程和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科技支撑项目。加强农科教结合,依托农业高校、科研院所、种业企业等,按照育繁推一体化要求,加快粮食优良品种的选育和研发,选育、推广一批有突破性的高产、优质、多抗新品种。高产创建田粮食优良品种覆盖率要达到100%。加快实施种子工程,加强小麦、玉米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建成一批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的良种生产基地,保障良种的质量和供应。
 
  (五)实施粮食增产模式集成推广工程。深入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大力开展粮食关键增产技术模式攻关,研发组装适合我省粮食生产实际的配套高产栽培技术模式。高产创建田小麦宽幅精播、氮肥后移、“一喷三防”,玉米机械精播、“一增四改”、适期晚收、“一防双减”等高产配套栽培技术推广率达到100%。建立专家巡回指导和基层农技人员蹲点包片制度,努力提高高产栽培技术入户率。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等要重点向粮食主产县、高产创建田倾斜,集中培养一批有知识、有文化的职业农民,提高农民科学种粮水平。
 
  (六)实施现代植保统防统治工程。加快培育新型植保组织,每个粮食主产县(市、区)都要重点扶持发展3-5个“龙头”型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加大农业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体系建设力度,加快新型高效环保型农药、植保机械等的研发和推广,将适合不同作物使用的优良施药机械,以政府补贴的方式优先装备专业化服务组织。大力开展植保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实现植保专业服务组织全员持证上岗。
 
  (七)实施现代粮食质量安全工程。加大产地环境保护力度,逐步在工矿企业和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周边、污水灌溉区、城市郊区设置监测点,对粮食等重要敏感区进行加密监测、跟踪监测和风险评估。根据监测结果,划分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在禁止生产区进行土壤污染修复。实施以村为基本单元的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因地制宜建设粪便、生活垃圾、污水等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四、政策保障
 
  (一)健全政策扶持体系。进一步加大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力度,农机购置补贴要重点向吨粮市、县倾斜,向大型动力机械、联合作业机械倾斜。优化财政支农投资结构,支农资金要重点向粮食生产倾斜,向粮食主产市、县倾斜,向粮食高产创建倾斜。各级政府安排的粮食高产创建、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农业技术推广、农民科技培训等资金,要优先保障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需要。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每年都要安排资金支持粮食高产创建。国家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三分之一以上要用于粮食高产创建。支持高产创建示范方开展粮食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鼓励支持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各类专业服务组织参与粮食高产创建,对成效显著的给予适当奖励。逐步对深耕深松、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和生物肥等关键增产技术的推广给予奖励和补助。省财政对完成高产创建任务,验收达到标准要求的市、县(市、区)给予适当奖励。要加大金融对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逐步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政策性贷款制度,创新担保方式,加大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粮食生产合作社的信贷支持力度。
 
  (二)建立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支持保护体系。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粮食生产合作社集中。对流转土地用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粮食生产合作社等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鼓励供销社、邮政公司等行业组织为粮食生产提供专业化、规模化、系列化的经营性服务。大力发展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粮大户参与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努力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龙头企业和行业性服务组织为骨干、合作组织为基础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建立新型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培育高产、优质、广适、抗逆、抗病的优良品种,研究开发适合不同地区的先进栽培、新型肥料、节水等技术和设备。加强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建设,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强化公益性定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的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激励和促进农业科技人员贴近生产实际进行科研攻关,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水平。加强村级农业技术服务点建设,使其真正成为连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农民的纽带,争取用3-5年时间,在每个行政村配备1-2名农民技术员,切实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四)建立新型粮食产加销体系。加强对粮食产销衔接的支持。鼓励粮食主销区与主产区对口合作,通过投资建设粮食生产基地、大型粮食加工企业等,支持产区粮食高产创建。鼓励投资粮食仓储等流通基础设施,加快建立规模适当、布局合理、仓房完好、设施先进的粮食仓储物流体系。鼓励和引导粮食购销、加工等龙头企业在主产区建立加工园区,发展订单生产,打造全产业链生产模式,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按照“安全、优质、营养、方便”的要求,推进传统主食食品工业化生产,提高优、新、特产品的比重。鼓励现有粮食加工企业在生产能力、产品品种、资源利用及管理技术等方面进行整合,支持大中型粮食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推广和促进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实现粮食资源的综合利用,降低消耗,提高生产效益。
 
  (五)建立科学防灾减灾体系。强化农业气象防灾减灾,以粮食主产市、县(市、区)为重点,完善农业气象监测站网建设。加强农业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与评估,做好农业气象跟踪和技术咨询服务。完善人工增雨防雹作业体系,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及保障能力。加强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站建设,完善应急防控物资储备和设施建设。加强实时调度,推进联防联控、统防统治,提高突发性、暴发性、流行性和迁飞性有害生物应急防控和扑灭能力。加快以农田林网为骨架的高标准防护林体系建设,提高对干旱、早霜、晚霜等自然灾害的抗拒能力。实施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逐步建立起覆盖全省农业的苗情、墒情、虫情、灾情“四情”一体的监测预警网络。
 
  五、组织领导
 
  (一)强化行政推动。各级要严格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把粮食高产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切实做好粮食高产创建组织领导、资金整合等工作,确保完成创建任务。要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细化各有关部门的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级都要建立粮食高产创建技术指导组,制定好粮食高产创建技术方案,搞好技术服务,确保高产创建各项关键技术措施落实到田。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级政府是推进粮食高产创建的责任主体,要以高产创建示范方为平台,搞好各类支农项目和资金整合。省、市有关部门在相关支农项目申报和审批时,要统筹规划,把握投资方向,按照“渠道不变、性质不变、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将各类支农项目集中向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投入。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要统筹安排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小型农田水利、中低产田改造等各类项目,优先搞好示范方基础设施条件建设。林业、电力等部门和单位要负责搞好林网建设和农电配套等,环保部门要监督各地搞好产地环境保护。农业、科技等部门要围绕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抓好优良品种和关键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要支持市、县搞好资金整合,落实好相关方面的资金。
 
  (三)加强考核奖惩。各级各部门要层层分解粮食高产创建任务,把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省里将制定粮食高产创建和建设吨粮市、吨粮县、吨粮乡工作考核办法,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各市、县(市、区)要把粮食高产创建工作纳入政府科学发展观考核体系。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粮食高产创建的意义和作用,争取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要及时认真总结粮食高产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粮食高产创建深入开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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