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资格认定 |
项目类型: | 前审后批 |
审批内容: |
1.申请单位基本条件 2.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情况 |
法律依据: |
《兽药管理条例》 |
办事条件: |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概况及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和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情况) |
办理程序: |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审查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2.项目审查。农业部兽医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组进行技术审查和现场考察。 3.批件办理。农业部兽医局根据审查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需要技术审查和现场考察的,所需时间不超过4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联系方式: |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 邮编:100125 收件人:兽医窗口 咨询电话:010-59191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