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米诺地尔检测方法(暂行)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340号)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米诺地尔检测方法(暂行)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340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1-12 03:03:08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388
核心提示:为做好化妆品中米诺地尔的检测工作,国家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化妆品中米诺地尔的检测方法(暂行)》进行了论证,并经国家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审评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发布化妆品中米诺地尔检测方法(暂行)。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国食药监许[2010]340号
发布日期 2010-08-23 生效日期 2010-08-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理化检测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6-(哌嗪基)-2,4-嘧啶二胺-3-氧化物(米诺地尔)为禁用组分。为做好化妆品中米诺地尔的检测工作,国家局组织有关专家对《   化妆品中米诺地尔的检测方法(暂行)》进行了论证,并经国家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审评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1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136)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50) 其他法规 (510)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1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