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技术要求,进一步提高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化妆品中二氧化钛等7种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1. 化妆品中二氧化钛的检测方法
2. 化妆品中氧化锌的检测方法
7. 化妆品中二噁烷的检测方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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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国食药监许[2010]45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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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0-11-29 | 生效日期 | 2010-11-29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理化检测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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