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国家法规草案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征求《特种设备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质检办特函〔2013〕797号)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征求《特种设备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质检办特函〔2013〕797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9-23 09:28:05  来源:质检总局办公厅  浏览次数:5095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科学化管理,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质检总局组织对《特种设备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特种设备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质检办特函〔2013〕797号
发布日期 暂无 截止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深入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科学化管理,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质检总局组织对《特种设备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特种设备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将修订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请于10月11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联 系 人:张  鑫
 
  电    话:010-82262242
 
  传    真:010-82260190
 
  电子邮件:tsj@aqsiq.gov.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    编:100088
 
 
 
  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3年9月11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特种设备 安全事故 预防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2.21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