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意见2013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21日
北京市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意见2013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3〕18号)要求,推动实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2〕3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2013年质量工作重点,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强化惠民生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监管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重点,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落实本市百项节能标准等年度重大项目任务,构建以国家标准为基础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地方标准体系,完善认证认可制度,严格高耗能、高污染、质量低劣项目的准入和退出管理。实施和加强对京Ⅴ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和机动车排放的监管。落实国家食品进口注册工作体系建设要求,健全进出口食品追溯体系。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动物流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性服务及产品售后服务等重点服务行业提升服务质量。推进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开展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和能效标识产品专项执法打假活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局、市质监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负责)
二、加强服务“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开展农机、化肥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农药质量市场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制定和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生鲜乳质量安全和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计划,开展兽药残留监控和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以种子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开展“打假护农”专项行动和市场大检查。组织实施北京市“菜篮子”工程优级标准化生产基地评定工作。(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负责)
三、加强重点工程和重大设备质量安全监管
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工程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建筑材料采购备案制度。加大对本市建材生产经销单位建材产品的质量监管力度。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轨道交通、北京新机场、南水北调、铁路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旅游、休闲景区栈道、护栏、码头等基础设施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扩大电梯物联网技术应用范围,加强公共场所和超高层建筑电梯安全监管。加强对进口成套设备的装运前预检验工作和入境后检验监管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重大项目办、市南水北调办、市水务局、北京铁路局、市旅游委、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负责)
四、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排查整治
实施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等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以解决公众反映强烈的食品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农畜产品滥用抗生素、机动车安全隐患等质量安全问题为重点,开展风险排查整治。在学校食堂食品、功能保健品和化妆品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国际邮路生物安全保障和口岸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药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食品办等负责)
五、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
严查彻办食品、儿童用品、化妆品、农资、建材、汽配制假售假等违法大案要案。严厉打击葡萄酒、橄榄油等产品制售和进口环节中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进口商品的通报召回工作力度。加大对质量违法大案要案、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市质监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参加)
六、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社会责任
严格实施缺陷产品召回、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督促汽车生产经营者严格履行“三包”责任。在大中型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鼓励重点、大型企业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促进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负责)
七、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
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国软件与信息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工作,动员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品牌示范区的创建,打造“中国精品”,形成“北京服务”、“北京创造”品牌效应。组织开展北京市政府质量管理奖的申请立项工作,建立相应工作制度与机制。动员有关企业和单位积极参与首届中国质量奖的评选表彰。开展质量强区(县)活动,推进海淀区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树立一批质量管理先进标杆,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企业质量攻关、质量创新成果分享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深入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市质监局、中关村管委会、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人力社保局等负责)
八、推进科技创新、文化创新
进一步发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和中关村开放实验室的作用,推进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和各类技术转移中心建设,依托国家和市属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支持技术转移和转化,推动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并推广应用。推动检测认证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开展产品测试检验。开展专利评估、保险和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推动专利商用化和国际化。推动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着力建设北京中关村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争取国家级重大文化科技项目落地,抓好国家广告产业园、出版创意产业园、首都核心演艺区、中国乐谷、怀柔影视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统计局、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知识产权局、市质监局负责)
九、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促进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实施质量风险及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继续完善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做好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力度。在全市乳制品生产企业中开展食品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继续在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企业、商店、医院、眼镜店以及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开展诚信计量活动。引导企业积极开展有机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自愿性认证。开展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开展旅游行业“讲诚信、促发展”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打击旅游经营中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旅游委、市食品办等负责)
十、开展“质量月”等系列主题活动
结合“质量月”活动,开展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主题宣传,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弘扬质量先进典型,曝光质量违法案件。根据国家有关部署和要求,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清新居室行动等专项活动。构建国家及本市两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广泛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市质监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委等部门参加)
十一、推动实施质量安全绩效考核
贯彻国家《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地方政府质量工作绩效管理,将质量安全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推动区县开展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定期报送市、区县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厅、市质监局等负责)
十二、完善配套政策
市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和本计划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本计划的工作安排,结合本区县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任务,逐级落实责任,不断提升质量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