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
你委《关于呈请审定印发〈贵州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的请示》(黔农呈〔2013〕5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以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强化基础保障、推进机制创新,实施分病种、分区域、分阶段的动物疫病防治策略,全面提升兽医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有计划地控制、净化和消灭严重危害畜牧业生产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动物疫病。
三、各市、自治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划》确定的防治病种、区域布局、防治目标、重点项目,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四、省农委要会同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指导,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做好与国家总体规划和省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切实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