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7月1日对外发布消息,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企业年度检验费等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这是两部门进一步落实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
根据两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此次取消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外交部、教育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近十多个部门,具体包括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申请手续费和年检费、船舶证明签证费、船舶申请安全检查复查费、海事调解费、企业年度检验费、绿化费、利用档案收费、水生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统计人员岗位培训费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