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8月1日起我国将取消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8月1日起我国将取消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03 10:50:55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514
核心提示: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7月1日对外发布消息,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企业年度检验费等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这是两部门进一步落实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7月1日对外发布消息,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企业年度检验费等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这是两部门进一步落实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

  根据两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此次取消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外交部、教育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近十多个部门,具体包括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申请手续费和年检费、船舶证明签证费、船舶申请安全检查复查费、海事调解费、企业年度检验费、绿化费、利用档案收费、水生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统计人员岗位培训费等项目。

 标签: 检验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3.392 second(s), 9 queries, Memory 0.7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