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皖政明电〔2013〕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县局要立即行动起来,对辖区内有关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并主动与当地安监局联系,制订有关工作方案;要督促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药品生产企业,重点对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进行检查,对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如发现隐患,要求企业及时报告当地安监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隐患。
二、各地、各单位要继续坚持药械质量监管与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的做法,凡是派出检查组到药品、医疗器械械和保健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时,在检查方案中应明确要求检查组关注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教育、督促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三、省局将于近期组织对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主动参加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配合安监部门到重点医药企业进行检查和会诊。
附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doc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