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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省物价局关于采取措施切实稳定家禽业生产和市场供应的通知(黔农发〔2013〕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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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6-14 16:00:23  来源: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1001
核心提示:省农委、省物价局关于采取措施切实稳定家禽业生产和市场供应的通知。
发布单位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贵州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黔农发〔2013〕113号
发布日期 2013-05-1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qagri.gov.cn/Html/2013_05_24/2_1877_2013_05_24_97031.html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物价局:

  目前,由于受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的影响,我省家禽业受到重大冲击,虽然尚未检出H7N9禽流感病例,但已给我省养禽业造成巨大损失。对我省部分规模蛋(肉)鸡企业生产情况的调研表明,目前我省肉鸡、蛋鸡、鸡蛋价格下跌幅度大,肉鸡和蛋鸡压栏情况严重,禽蛋产品出现积压,市场萧条,在畜产品价格周期性下跌的背景下,本次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对家禽业的影响更是雪上加霜,特别对肉鸡影响最大,仅4月上中旬,已造成我省规模养禽场的直接经济损失2395.43万元,家禽产业发展面临巨大压力和严峻挑战。

  家禽业既是城乡居民重要的食物来源,又是我省农业结构调整的主要产业之一。近年来,我省积极促进家禽业的发展,禽肉(蛋)产品基本实现了市场自给,家禽业为畜产品市场有效供给做出了重要贡献。鉴于本次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对家禽业造成的极大打击,且疫情发展形势仍不确定,对家禽业造成的冲击还在继续,为确保家禽业健康发展和市场禽产品有效供给,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稳定我省家禽业生产和市场供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H7N9禽流感病毒对我省家禽业造成的严重影响,采取有力的措施,积极应对。农牧、价格等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当地家禽生产动态,评估灾情损失,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制定工作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多措并举,形成合力,精心实施,切实稳定当地家禽业生产和市场供应。

  二、加大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示范创建的扶持力度

  对规模养殖场从品种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和监管常态化六个方面,通过项目扶持方式,给予支持,改造升级,提升健康养殖水平,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加强健康养殖技术指导

  积极组织畜牧兽医推广队伍深入生产一线,对养殖场(户)开展健康养殖技术指导,为预防疫病发生,提高家禽养殖效益提供技术支撑。

  四、鼓励活禽加工收储

  加强对企业兑现订单合同情况的监督,保护养殖户的切身利益。对初加工、冷藏冷冻禽肉的企业实行收购加工补贴政策。

  五、科学引导消费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普及家禽及其产品安全消费知识,大力宣传经检疫合格、从正规市场和超市购买的禽产品的安全性,消除公众疑虑,尽快恢复市场信心。

  六、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家禽业生产流通予以扶持

  各市(州)可结合本地实际,在履行报批程序的前提下,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稳定禽蛋生产流通尤其是种禽资源和生产力的保护给予必要的扶持,稳定后期市场禽蛋价格。一是对家禽祖代场(包括曾祖代场)、父母代场、品种资源场给予生产维持补贴;二是对规模商品肉禽、蛋禽养殖场(户)给予低价销售和压栏待售的成本补贴;三是对初加工、冷藏冷冻禽肉的企业实行收购加工补贴。

  请各市(州)农牧、价格主管部门于6月20日之前将稳定当前我省家禽生产和市场供应各项措施的贯彻意见及落实情况,分别报送省农委和省物价局。

  联系方式:

  省农委畜牧办:申世芳    电话:0851-5287055

  E-mail:snwxmb@126.com

  省物价局:李国亮   电话:0851-5252881

  E-mail:380383536@QQ.com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贵州省物价局

  2013年5月16日

 地区: 贵州 
 标签: 物价 家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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