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食品工业以安全为先促发展的任务,督促企业改进和加强管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工信部工作安排和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提出的有关要求,我委制定了《省经信委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省经信委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11日
附件
省经信委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食品工业以安全为先促发展的任务,深入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改进和加强管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全省食品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2013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加强和改善食品工业行业管理
(一)组织实施发展规划。继续做好《湖北省食品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加快湖北食品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细化规划的年度工作,着力抓好规划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严格执行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巩固审核清理工作成果,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做好白酒、酒精、食用油等相关项目国家产业政策认证工作,严格行业准入门槛,杜绝违规生产。
(三)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支持企业建设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指导食品企业改善质量检测能力,加强质量检测队伍建设;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支持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生产企业运用物联网技术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促进白酒、乳制品、食用油等行业采取调整生产工艺设备,推动实施以钢代塑、更换产品包装材料等措施,提升企业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四)强化企业管理。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原料与产品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记录及企业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各项管理制度。
二、全面推进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一)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加强对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加快推进规模以上乳制品、肉类食品等食品行业企业建立并运行诚信管理体系;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二)完善诚信制度建设。根据国家诚信体系评价工作规则,规范诚信体系评价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公告一批严重失信食品企业名单;加快行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诚信信息互联互通。
(三)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加强对诚信管理体系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评价人员师资培训,组织完成对200人次/年的培训并做好相关培训教材(光盘)下发等工作。
(四)开展工作经验交流。加强地区间、行业间、企业间诚信建设交流,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可行经验,营造诚信建设的舆论影响和示范引导的氛围。
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深化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开展乳制品、食用油、酒类、肉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指导和督促企业完善食品标签标识规定,严禁标签不合格产品出厂、上市。
(二)开展专项整治。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违禁超限”和“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瘦肉精”、“三聚氰胺”和“塑化剂”等非食用物质生产经营管理,配合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及打击“地沟油”、“私屠滥宰”违法犯罪等工作。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牢固树立“企业诚实守信,产品质量第一,生产者对消费者负责”的行业新风;组织做好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大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认知水平和应对风险能力;广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加强对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配合做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防止传播和炒作虚假信息的行为。
(二)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督促行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参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制定、宣传教育以及在行业贯彻落实等方面的作用,指导帮助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为先”的发展理念,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促进管理创新,全面提升行业诚信自律水平。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始终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食品行业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扎实抓好落实,努力完成全年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二)精心组织贯彻实施。各地经信部门要按照工作安排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和考核指标,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密切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各地经信部门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绩效评价工作,逐级健全督查考核制度;要认真自查工作进度,做好工作总结,年度总结在2013年12月20日前报送我委。为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我委将适时开展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