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福建省政府机关效能办组织对全省政府工作部门报送的2012年度绩效管理改革创新项目评审中,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荐的“创新监管,积极探索保健食品质量受权人制度”获得通过,得到较高评价。
福建省局重视加强保健食品监管机制和制度建设,2011年以来着力先行先试,确定以“监管部门倡导,行业协会响应,企业自觉参与”思路,在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中筛选16家硬件条件较好、管理人员素质较高的企业开展质量受权人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实践中,通过业务培训、专业辅导、调研帮助、现场指导等措施,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和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完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确立受权人在产品生产管理全过程中决定权和否决权,有效把住产品质量关,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出厂。在2012年全国保健食品风险监测、全省保健食品监督抽验中,16家试点企业产品质量主要指标全部合格。
2013年,福建省将在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基础上,在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中推广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积极探索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对保健食品生产每个工序、各环节、全过程实施有效管控机制和制度,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