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四川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办的宜宾代表团“关于修订《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议案”已列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这意味着该《条例》第一次修订10年后将进行二次修订。
四川是我国白酒业综合实力最强的省份,无论是产量、产值还是品牌、科技均长期位居全国第一。然而川酒的行政管理立法却显得滞后。《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1991年开始实施,虽于2004年进行了修订,但迄今已有10年时间,条例中的不少规定和表述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做强、做优白酒产业的需要。
在最近举行的四川省第十二届人代会上宜宾代表团提出议案,建议修订《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议案中建议的修订条款,包括调整酒类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布局,加大对假冒伪劣名优白酒等的处罚力度等;增设对白酒“地理保护标志”的保护,让省外企业在产品上标注来自四川的基酒;同时加强对四川名优白酒的保护,所有产品采取溯源机制。消费者如买到假酒,可以投诉、追溯问题环节,再逐级追查。议案还建议加大对川酒生产企业周边大气和水资源的保护,加强对包括名优酒配方等商业机密的保护,强化川酒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假冒伪劣的打击力度。该议案得到成都、泸州、绵阳、德阳等川酒主产地市长和名酒企业老总签名,达成共识,开创了该省人代会历史上5个市长联名提出立法建议的先例。
据悉,日前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已将上述议案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承担条例修订的主要工作,力争今年9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