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现发布《2013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2012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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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9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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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2-12-10 | 生效日期 | 2013-01-0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2014-01-01 | |
备注 | 本法规已废止,依据请查看:公布2014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e/201312/20131200446721.shtml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现发布《2013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2012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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