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首批)的批复(龙政综〔2013〕52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首批)的批复(龙政综〔2013〕5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4-17 10:09:13  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146
核心提示: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请求批准龙岩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的请示》(龙质监〔2013〕1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龙岩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首批)》,请及时向社会公示,并按照《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相关工作。
发布单位
龙岩市人民政府
龙岩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龙政综〔2013〕52号
发布日期 2013-02-0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longyan.gov.cn/zwpd/zfwj/szfwj/201302/t20130218_266967.htm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龙岩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的请示》(龙质监〔2013〕1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龙岩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首批)》,请及时向社会公示,并按照《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相关工作。

  此复。

  附件:龙岩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首批)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1日
 

    附件

龙岩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允许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首批)

 

序号

类别

品种

执行标准

实施区域

1

非发酵性豆制品

豆腐

参照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

全市

豆腐干

参照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

2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咸酥花生

参照 GB19300-2003《烘炒食品卫生标准》

新罗区

  定义:

  1.豆腐:以大豆为原料用非发酵工艺,通过制浆、凝固、压制等工序加工制成的产品。

  基本生产流程:大豆→清洗浸泡→制浆→凝固→压制成型→切块→成品。

  2.豆腐干:以大豆为原料用非发酵工艺,通过制浆、凝固、压制脱水等工序加工制成的产品。

  基本生产流程:大豆→清洗浸泡→制浆→凝固→压制脱水→切块→熏制(炸制、调味)→成品。

  3.咸酥花生:以鲜花生或干花生为原料,添加食盐、香辛料、大蒜等辅料,经浸泡或不浸泡、蒸煮、浸料、烘干、包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产品。

  基本生产流程:花生清洗→浸泡(干花生)→蒸煮→浸料→烘干→冷却→筛选→包装。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0)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2) 法规动态 (221)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