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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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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4-11 16:08:29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207
核心提示:根据《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本规划。
发布单位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晋政办发〔2013〕11号
发布日期 2013-02-1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hanxigov.cn/n16/n1203/n1866/n5130/n31265/17085520.html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2月18日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根据《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十二五”时期,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具备良好基础。过去的五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以下简称质监)事业实现了稳步发展,质监工作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日益凸显。坚持以质取胜,大力实施质量立省、名牌兴晋战略,质量振兴成效显著。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质量安全年和质量提升等活动,质量安全状况得到改善。全面启动标准化战略,农业、工业和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技术引领作用充分发挥。着力加强计量基础,突出重点领域计量服务,基础支撑能力明显提升。不断加快认证认可步伐,广泛开展实验室资质认定和产品、体系认证,技术评价和导向作用日益显现。深入实施科技兴检战略,以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为龙头的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质监关键技术和实用技术研究取得可喜成果,技术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大力加强质监基层基础建设,人、财、物投入力度逐年加大,质监文化创建不断深入,质监工作整体实现了新跨越。

  “十二五”时期全省质监事业发展面临良好机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更加注重又好又快、好字优先,凸显了科学发展的质量要素,要求质监工作必须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推进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实现山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为质监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建设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煤为基,多元发展,先行先试,争创一流,为质监工作指出了更加明确的方向;全省各级、各部门越来越重视质监工作,人民群众越来越关注质监工作,为全省质监事业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十二五”时期全省质监事业发展也面临严峻挑战。作为中西部欠发达省份,我省的生产力水平、科技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相对落后,质量意识淡薄,基础薄弱,总体水平偏低,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质量水平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我省经济发展方式粗放、产业结构单一、产业素质不高,发挥质量工作的战略基础作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任务繁重而艰巨;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期,利益矛盾更加显现,诚信缺失问题更加突出,质量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假冒伪劣屡禁不止,质量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维护质量安全、坚守安全底线的任务繁重而艰巨;全省质监工作正处于爬坡奋进的关键时期,工作基础仍然薄弱,体制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任务要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夯实发展基础、厚植发展潜力、有效破解发展难题的任务繁重而艰巨。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全省质监事业科学发展、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面向未来,全省质监工作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并存,良好机遇与严峻挑战同在。必须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和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目标,准确把握机遇,科学应对挑战,主动融入大局,充分发挥作用,全力助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促进全省转型跨越发展为目标,以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为载体,坚持先行先试,加快改革创新,大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切实维护质量安全,不断夯实技术基础,有效提升保障能力,充分发挥质监的战略基础作用,努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牢固树立质量为本的核心理念。坚持以质取胜,好中求快,依靠质量创造竞争优势,增强我省产业、企业、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以质量促转型,以质量助跨越,以质量赢发展。

  ——时刻把握安全第一的基本要求。强化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健全机制,严格监管,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全面激发改革创新的内生动力。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改革体制机制,着力攻坚克难,有效破解制约质监事业发展的各种矛盾和难题,不断保持事业发展的蓬勃生机。

  ——紧紧围绕促进发展的根本任务。着眼全省转型跨越发展大局,明确思路,改进措施,找准结合点,选好突破口,增强主动性,提升有效性。

  (三)总体目标。

  ——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质量强市(县)、质量强业、质量强企不断深化,质量强省战略成效显著;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全社会质量诚信水平明显提高;名牌战略稳步实施,全省名牌产品规模、实力达到全国中等水平以上,名牌战略带动作用显著发挥;质量第一深入人心,以质取胜有效推进,全省质量竞争力明显增强。

  ——质量安全监管更加有效。产品质量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打假效能进一步提升,制假售假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日益完善,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系更加严密,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有效遏制,事故死亡率“十二五”末下降到0.38人/万台。

  ——质监技术基础全面加强。标准化战略深度推进,标准体系更加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计量基础进一步强化,计量支撑能力明显提升;认证认可步伐不断加快,有效性大幅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基本到位,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科研实力明显增强,技术保障作用充分发挥。

  三、任务与措施

  (一)全面加强质量管理。

  1. 加强宏观质量管理。

  加强质量发展规划。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发展状况制订质量发展规划,准确把握发展趋势,科学谋划发展蓝图,努力创新发展模式,及时研究解决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分析评估质量安全和质量工作状况,切实提高质量发展水平。

  完善质量政策体系。认真总结国内外先进质量管理经验,针对我省质量发展现状,以有力促进全省转型跨越发展为要求,加强质量理论政策研究,努力构建科学合理、全面系统、实施有效、健全完备的质量政策体系。

  深入推进质量强省。大力开展质量强市(县)、质量强企活动,落实质量责任,严格质量考核,普及质量理念,强化质量意识,夯实质量基础,营造质量氛围,积极推进经济社会质量全面进步。

  开展质量状况分析。立足真实客观、务实功效、注重时效原则,结合我省产业实际,围绕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点领域,运用科学方法深入开展质量状况分析,研究质量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和重大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2. 实施名牌兴晋战略。

  加大名牌培育力度。围绕大力发展现代装备制造、新兴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现代服务业等接续替代产业的要求,科学制订名牌产品培育规划,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突出质量的核心价值,大力推行品牌经营,不断壮大名牌群体,充分发挥名牌产品的带动辐射作用,提升我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完善名牌推进机制。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和落实扶持鼓励政策。探索建立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竞争力为基础的名牌产品产生机制,提高名牌产品的公认度。进一步健全名牌产品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名牌产品的监督管理,确保名牌战略健康有序发展。

  优化名牌发展环境。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仿冒名优产品、侵害名优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关社会中介组织要通过技术检测、政策研究、论坛讲座等形式,积极发挥咨询、引导等服务作用。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为名牌产品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3. 建设质量诚信体系。

  建立健全质量诚信机制。加强质量信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类,定期发布质量信用信息。强化部门合作,探索建立质量诚信联动机制,实现质量诚信信息资源共享。健全质量诚信评价与分类监管机制,实施质量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加大质量信用奖惩力度,推进社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企业质量诚信建设。加强法制教育和诚信宣传,引导企业质量自律,增强质量诚信意识,明确企业质量诚信责任。总结和推广诚信经营模式,推动企业建立重大质量事件企业自查和主动报告等质量信用制度,实施质量承诺,履行法律责任,提升质量诚信水平。

  构建质量诚信文化。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普及活动,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以质量诚信法制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社会质量诚信制度文化建设。把质量诚信建设纳入社会诚信体系框架,以诚信企业、诚信行业、诚信区域等为载体,积极开展质量诚信主题实践活动,推进信用山西建设。

  4. 创新质量管理机制。

  建立大质量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机制,以民生、安全等热点领域质量提升为基础,以主导产业和重点行业质量进步为目标,发挥各方面优势和作用,形成质量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推动质量事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建立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质量责任制度,建立符合转型跨越发展要求的质量评价和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对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质量工作的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政绩评价的重要依据。

  探索质量准入退出措施。发挥质量杠杆作用,探索建立市场准入退出配套措施。对高耗能、高污染、浪费资源以及危及安全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安全标准或存在不合理危险的产品,严格实施召回。对危及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产品,强制退出市场。对问题严重的企业实施整顿,乃至依法关闭取缔。

  5. 强化企业质量管理。

  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步伐。引导企业把技术创新作为提高质量的有效手段,注重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换和新产品开发,应用高新技术改善品种质量,提升产品档次,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核心理念,建立集研发、生产、营销、售后服务为一体的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推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ISO9000标准、零缺陷、6σ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标准和现代质量管理方法,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加强企业质量文化建设。引导企业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基本价值观,实施以质取胜的生产经营战略。加强全员质量培训,强化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倡导质量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积极培育先进的企业质量文化。

  (二)切实维护质量安全。

  1. 加强产品质量监督。

  完善产品质量监督体系。本着规范市场、扶优治劣、引导消费、服务企业的原则,依据产品的性质和类别,建立省管关键性重点产品、市管区域性特色产品、县管常规性一般产品的层级清晰、责任明确的产品质量监督体系。重点加强基层质量监督能力建设,提高产品质量监督的有效性。

  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围绕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和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产品和领域,突出关键项目,增强针对性;提高抽查比例,扩大覆盖面;规范抽查程序,维护权威性。到2015年,抽查批次达到10000批次以上,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到位率达到100%。

  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食品、农资、建材、成品油、煤炭等重点产品和区域性质量问题专项整治。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狠抓大案要案,提高执法打假震慑力。进一步完善执法检查、案件查处、后续矫正、效果评估等工作制度,推动执法打假工作向纵深发展。

  2.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监督检查、问题产品召回等基本监管制度。健全食品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层级督导的食品监管工作机制。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完善监管网络,强化全过程监管,全面提高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严格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许可程序,严格落实受理、审查、批准三分离制度,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产业、环保、能耗、土地等政策法规的要求,严格食品生产准入。不断加大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力度,坚持日常监管与复查换证相结合,切实提高获证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把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作为规范食品生产秩序、提升食品产业整体水平的重要手段,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着力整治风险高、影响大、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区域和产品。积极推动和引导中小食品企业联小做大、整合做强,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按照相关规定,切实抓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

  3.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系。以动态监管体系建设为重点,健全监察组织网络,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实时监察,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查处违法行为。强化三方责任,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责任和安全监察部门依法监察责任,切实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效性。

  提升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水平。严格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管理,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围绕起重机械等事故高发和电梯、大型游乐设施、气瓶等涉及公共安全的高风险设备,大力加强安全监察工作。加大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的特种设备和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的取缔力度,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

  建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机制。地方各级政府要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机制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反应及时、处置科学、装备精良、社会联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完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应急救援有力有序、及时高效。建立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协调机制,加强事故统计分析,研究把握事故发生规律,有效预防事故。

  4. 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管理。

  健全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建立质量安全明察暗访和举报奖励制度,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实现信息共享。以食品和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为突破口,积极开展风险监测,不断积累经验,完善制度,扩大监测范围,逐步在消费品及其他涉及安全的产品领域全面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重点加强质量安全重大危险源监测,及时发现各类质量安全风险。

  建立质量安全风险研判机制。大力加强专家队伍建设,依托国家级专业产品质检中心和省、市质检机构,对风险监测信息进行科学研判,对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发出预警,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置建议。推进建设统一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平台,有效整合风险信息资源,提高质量安全风险预警能力。

  加强质量安全风险快速处置。建立质量安全风险快速处置制度,完善风险管理工作体系。制定统一的风险应急预案,提高风险快速处置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对已发出预警的系统性质量安全风险,根据风险程度和范围迅速启动应急机制,采取针对性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5. 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主要责任。企业要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实施完善的内部质量安全保证制度,加大质量安全投入,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质量安全责任制,全面建立覆盖全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严密有效的行政辖区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齐抓共管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各级各部门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定期开展质量安全监管绩效考核评价,对作风不扎实、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危害和影响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大力提升基础能力。

  1.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加强质监法制建设。根据全省质监事业发展要求,以促进产品质量的稳步提高、维护食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为重点,努力构建完善的质监法规体系。“十二五”期间,要加快地方配套规章的制定、对已有地方性法规的修订。

  健全依法行政机制。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意识,完善依法行政责任体系,全面推进质监依法行政。完善重大决策程序。推行政务公开。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程序。改进行政执法,建立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度。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履行职能、服务发展相结合,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认真组织“六五”普法,定期开展全员系统性法制培训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多种载体进行质监法制宣传,增强公众质量和法律意识,营造社会法治氛围。

  2. 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

  着力构建完善的标准体系。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加快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坚持以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为先导,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主体,企业标准为基础,地方标准为补充,突出主导产业和重点领域,努力形成覆盖广泛的科学、统一、规范、协调的标准体系。加强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标准资源,为社会提供全面、先进的标准信息服务。

  加快重点领域标准化步伐。进一步强化标准化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中的引领支撑作用,着力加强煤及煤化工、冶金、电力、建材、装备制造、文化旅游、特色食品加工等优势产业的标准化工作,加强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信息网络、研发设计和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研发,加快先进技术的标准转化步伐,推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抢占市场竞争战略制高点。严格执行节能减排、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强制性标准,有效维护安全、促进发展。

  切实加强标准化管理。健全广泛参与、科学公正、公开透明、高效有序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强标准的动态管理,及时淘汰落后标准。充分运用合格评定、生产许可、市场监管和政府采购等手段,推动标准有效实施。加强农业、服务业、循环经济等领域标准化示范试点,充分发挥其在标准化实施推广中的带头作用。

  3. 不断强化计量基础。

  加快量传溯源体系建设。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加快建立我省新兴产业和重点行业急需的计量标准项目,构建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省、市、县三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主导、其他计量检定机构为补充,技术先进、项目齐全、量值准确、功能完善的量传溯源体系,提高全省计量检定和测试校准的服务能力。

  加强重点领域计量服务。紧跟国际前沿计量科技发展趋势,围绕我省主导产业和重点领域,开展计量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提升计量检测服务能力。充分发挥计量在科学管理、提高质量、节能降耗、增加效益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民生、安全、环保等领域的服务,增强计量基础保障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强化计量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计量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计量建标和授权管理,提高计量检测技术能力。加大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管力度,促进生产、维护公平、保障安全。大力发展社会公正计量检测机构,规范校准检测市场。积极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培育一批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积极探索垄断行业计量监管新途径,严厉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4. 切实提高认证认可有效性。

  推进产品和体系认证。加快推进产品和体系认证工作步伐,进一步拓宽认证认可服务领域。推动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推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加强HACCP、GAP认证和有机产品、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等产品认证。加快推进循环经济认证试点工作,建立循环经济认证制度,促进绿色产业、低碳经济健康发展。

  严格实验室资质认定。大力加强实验室资质认定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评审,推动有条件的实验室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推进国际互信与互认。重点加强对涉及民生、安全、环境等领域实验室的资质认定管理,提高重点领域技术检验检测的支撑保障能力。加大实验室能力验证考核力度,实现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的分级管理。

  加强认证认可监管。大力推行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完善统一管理、层级负责、区域监管、责任到人的认证认可执法监管机制。加大对获证企业、认证产品和资质认定实验室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切实规范认证认可市场秩序,全面提高认证认可有效性。

  5. 着力加强技术保障体系建设。

  深化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按照全省事业单位改革总体要求和质监事业发展需要,加快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步伐。以布局合理、定位准确、重点突出、层次分明、优势互补、有效覆盖为基本原则,对各级各类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源整合、优化重组,形成以国家级中心为龙头,省级为骨干,市、县级为基础,社会实验室为补充,健全完备的检验检测体系。

  加强检验检测技术研究。以提升质监科技基础支撑保障能力为目标,重点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减排及循环经济等领域的科技攻关,在标准研制、检验检测技术研发和质监管理理论、方法研究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力争到2015年完成省级以上科研项目35项以上,新获省级以上科技奖励20项,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取得重大进展。

  建立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围绕主导产业发展,以质监系统检验检测机构为主体,整合社会资源,加快建设区域性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开放共享检验检测、标准化、咨询培训、质量信息、质量改进、仪器设备等公共技术服务。积极推进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加快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建设步伐,加强省级专业产品质检中心建设。到2015年,全省力争建成8个国家级中心,40个省级中心,检验检测机构基本能力建设100%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

  6.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

  加快综合应用系统建设。继续推进“金质工程”建设,完善产品质量监督,食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打假,质量、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业务管理以及风险管理、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化系统,实现数据采集及时、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决策科学、反应处置快速、工作落实到位,有力提高质监工作的效能和水平。

  全面推行电子政务。大力加强质监电子政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门户网站、办公自动化专网和信息终端查询系统,形成统一、共享、联动的电子政务体系框架。依托现代网络资源,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电子审批、业务开展、投诉举报、信息查询、在线服务等网上办公系统,加强网络维护和信息安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政务环境。

  (四)实施服务转型跨越发展专项工程。

  1. 农业标准化示范工程。

  要围绕全省“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农业产业化规划,大力加强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到2015年,在全省再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0个,力争使我省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总数达到200个以上,为全省农业实现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和辐射推广作用,使农业产业化走上规模、标准、品牌、效益的健康发展道路,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增效、农业增产,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2. 装备制造业质量跃升工程。

  要紧紧围绕铸件、锻件、汽车零部件、铝镁合金及深加工四大产业集群建设,以重型汽车和煤机成套设备为重点,在重型机械、铁路机械、纺织机械、基础机械、电子通讯等优势产品方面实施质量跃升工程。依托重点企业,依靠技术进步、管理创新、标准研发、质量提升,加强创新型产品设计、试验和生产过程控制,占领行业和国际技术制高点,推进我省装备制造业产品质量大幅跃升、产业素质整体提升。

  3. 服务业满意度提升工程。

  要逐步建立公平、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重点建立完善具有明显先导、支撑作用的生产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和具有普遍规范、约束作用的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体系。积极推行先进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计量保证体系,不断强化服务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在交通物流、科技服务、零售商贸、餐饮旅游、邮政通信、房产物业、金融保险、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率先推行服务业满意指数评价试点,建立满意指数评价制度,促进服务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到2015年,力争服务业综合满意指数明显提升。

  4. 循环经济认证试点工程。

  要面向全省选择循环经济发展比较成熟的企业、园区、区域等不同层面开展认证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体现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标准体系和认证规则,形成具有我省特色、国内首创的循环经济认证制度,提高循环经济认证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法制性,为推动循环经济健康发展、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为建立全国循环经济认证制度积累经验。

  5. 节能减排技术保障工程。

  要充分发挥质监的职能优势,为节能减排任务全面完成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要重点加快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标准体系,突出完成高耗能产品能耗标准、交通工具燃料经济性标准和节水、节电、节材等强制性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加强能源计量,推进《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贯彻实施,逐步完善节能减排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加快节能减排产品认证认可步伐,加强能效标识管理。实施《山西省工业锅炉经济运行与管理标准》,开展锅炉热效率监测,严格高耗能特种设备退出机制。

  6. 名牌产品引领带动工程。

  加强名牌产品的培育和保护,发挥名牌产品的带动示范作用,引领产品、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增强全省经济发展的竞争能力。重点在机械、冶金、建材、食品、轻工、能源化工、农产品、电子信息等产业领域形成一大批以自主创新为支撑、具有行业主导能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的山西名牌,依托山西名牌企业的集聚、辐射和示范作用,成就一批国际和国家级名牌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到2015年,力争培育形成3-5个世界级名牌产品、30个国家级名牌产品和500个省级名牌产品,实现名牌产品销售总额占全省的35-40%。

  7. 基础能力建设重点工程。

  紧紧围绕支撑全省转型跨越发展、推动质监作用有效发挥的重大基础性、紧迫性、前瞻性项目,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质检系统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基本要求》的标准,分期分批大力推进基础能力建设,力争到2015年,全省质监系统基础能力达到中部地区上游水平,为促进全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科学先进的技术保障和扎实有效的基础支撑。具体项目如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1 质监实验室建设 新建和改建30000平方米检测实验室,其中包含3000平方米以上P2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2 质监执法装备建设 配置200辆执法车辆;补充和提高执法通讯工具、执法取证工具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为重点执法单位配置案审和视频指挥系统。
3 产品质量(非食品)检测能力建设 购置化工、家电、轻工、工电、装饰、石油、化肥农药等产品检测技术装备100台(套)。
4 食品检测能力建设 购置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微生物、添加剂、重金属、营养指标、毒理指标等检测技术装备100台(套)。
5 计量检定能力建设 购置长度、测绘、热能、汽车、化学、电学、压力、电能、医疗、流量、通讯测力等计量检定技术装备100台(套)。
6 特种设备检验能力建设 购置锅炉、压力容器、缆车、电梯等特种设备检验技术装备30台(套)。
7 纤维检验能力建设 购置棉花、羊毛绒、茧丝、麻、化纤、纺织品、皮革制品、劳动防护等产品检验技术装备50台(套)。


  四、规划实施

  (一)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质监工作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质监事业的发展,加强部门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督促检查,切实解决落实规划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有序推进。质监部门要加强对规划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制订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质量知识普及教育、职业教育等措施,提升全民质量素养。有条件的大专院校要设立质量管理相关专业,培养质量专业人才。加强企业全员质量培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为质监事业科学发展选好干部、配好班子。进一步深化人才管理制度改革,坚持“用好现有人才,稳定骨干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培养未来人才”的原则,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质监事业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三)加强基层能力建设。

  各地要将质监基层基础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基层建设投入,着力解决基层基础设施、技术手段、执法装备和人员配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基层履职能力。加强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进工作不断创新。推动乡(镇)质监工作机构建设,延伸监管触角。切实提高基层建设水平,确保基层能力与履职要求相适应,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四)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各地要将质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质监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经费预算,逐年增加经费投入,尤其要重点保障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打击假冒伪劣和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等各项业务专项经费。各级质监部门要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加强资金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提升检验检测水平、强化执法监管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确保质量技术监督职能有效履行。

  (五)加强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

  各级质监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健全完善具有质监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规范行政行为,狠抓行业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塑造良好的行业形象,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为确保质监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地区: 山西 
 标签: 规划 纲要 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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