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玉溪市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玉溪市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4-03 09:39:19  来源:玉溪市农业局  浏览次数:782
核心提示:玉溪市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ynagri.gov.cn/yx/news1158/20130116/3722510.shtml

各县区农业(畜牧兽医)局:

  现将《玉溪市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列入“三农”工作的重点来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附件: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doc

  玉溪市农业局

  2013年1月15日

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己任,紧紧围绕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目标,坚持一手抓行业自律,一手抓监管执法;突出责任制度建设,市县乡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检测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建设四项重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协调配合,督导检查等五方面措施。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一个确保”和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目标

  围绕确保“全市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要求,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集镇农贸市场的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力度,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特别要对于本行政区域内有可能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苗头的要及时摸排,及早预防,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出问题。

  二、坚持“两个抓好”

  (一)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县(区)要与乡(镇)有关单位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全力抓好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落实和考核工作。抓好以农产品产地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为主的监管,每年要开展四次以上以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一次以上以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的产地环境(土壤、水域)监管的专项检查。加强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工作,开展两次以上产地准出督查调研。重点要抓好节假日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在交通要道、标准化生产基地要制作农产品质量安全固定宣传碑,积极在各类媒体上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要认真制定本县(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计划和实施方案,每年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例行监测(快速检测)次数12次以上,每次品种10个以上,抽样数量1000份以上。认真配合农业部、省农业厅和市农业局开展的农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工作,力争本县(区)农、畜(禽)、水产品和专项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要认真实施好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项目建设,确保年内投入试验运行。

  三、突出“四项重点”

  (一)突出抓好“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积极开展“三品一标”业务指导,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证后监管工作,确保全年目标责任书任务完成。一要制定年度“三品一标”认证计划和实施方案,努力完成省、市确定的 “三品一标”申报认证和复查换证任务。确保完成新增“三品一标”认证、认定和地理标志登记保户申报数量2项以上。二是加强“三品一标”规范用标专项查检工作,认真开展绿色食品管理工作,抓好绿色食品年检和续展工作。对辖区内“三品一标”标志使用情况开展两次以上专项清理和检查。

  (二)突出抓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示范点建设工作。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每个县(区)完善或新建1个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点,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产地准出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点实施方案,认真落实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保障示范工作经费、确定技术服务人员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力求示范点取得实效。

  (三)突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上市农产品信息可查询,来源可查清,责任可追究为目标,市农业局将选择1—2个县开展试点工作。二是在重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组织),选择部分重要农产品推行“电子标签”工作试点。

  (四)突出抓实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工作。重点抓好乡(镇)农产品公共服务机构制度建设和培训工作,推进乡镇服务机构规范化。一是要进一步协调有关部门调配、划转落实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工作人员,抓好工作人员培训,每县(区)培训乡镇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每人不少于1次。二是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落实岗位责任,提高工作效能。三是配备工作设备,解决工作经费,实现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常态化、规范化工作。

  四、强化“五项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建立和落实“当地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者和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监管单位全员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政府领导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队伍建设。一是抓队伍素质建设。充实加强县农业部门监管工作队伍和乡镇(街道)公共服务机构人员,制订分层培训规划,采取分级负责、层层培训的形式,切实抓人员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本领。二是完善监管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县乡机构管理,严格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机构管事,有人办事,有条件做事。

  (三)强化协调配合。加强和本级食安委工作衔接,与卫生、工商、公安、质检等部门的沟通、主动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督导检查。市、县、乡逐级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市农业局加强对县区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力度,县区农业局要定期对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要予以通报,对工作先进的要适时进行表彰和典型示范宣传。

  (五)强化各项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上级农业部门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和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节假日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有关专项治理工作。 

 地区: 云南 
 标签: 工作要点 产品质量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1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136)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50) 其他法规 (510)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