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牧局:
现将《2013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
2013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目标,坚持一手抓监管执法,一手抓监测检验,突出乡镇机构建设、监测点建设和“三品一标”认证三项重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协调配合、督导检查四方面措施,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围绕“一个确保”
围绕“全市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求,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集镇农贸市场的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力度。特别要对于本行政区域内有可能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苗头的要及时摸排,及早预防,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出问题。
二、坚持“两个抓好”
(一)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县(区)要与乡(镇)有关单位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双轨责任书,全力抓好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落实和考核工作。抓好以农产品产地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为主的监管,每年要开展四次以上以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两次以上以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的产地环境(土壤、水域)监管专项检查。加强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工作,在年内开展两次以上产地准出督查调研。重点要抓好节假日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宣传工作,在年内组织开展两次以上大规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在交通要道、标准化生产基地要制作农产品质量安全固定宣传碑,积极在各类媒体上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要认真制定本县(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计划和实施方案,每年农、畜、水产品例行监测次数≥12次(每月1次),监测品种≥8个(每次),抽样数量≥200份(≥16份/次)。认真抓好合农业部、省农牧厅和市上开展的农、畜、水及水果、食用菌产品例行抽检工作,力争本县(区)农、畜(禽)、水产品和专项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要认真实施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建设项目。
三、突出“三项重点”
(一)突出抓好“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积极开展“三品一标”业务指导,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证后监管工作,确保全年目标责任书任务完成。一要制定年度“三品一标”认证计划和实施方案,努力完成省、市确定的 “三品一标”申报认证和复查换证任务。确保完成新增“三品一标”认证、认定和地理标志登记保户申报数量≥2项,“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面积达到本县(区)产地总面积的40%以上。二是加强“三品一标”规范用标专项查检工作,认真开展绿色食品管理工作,抓好绿色食品年检和续展工作。年内对辖区内“三品一标”标志使用情况开展两次以上专项清理和检查。
(二)突出抓好农产品生产基地监测点建设工作。继续完善建好2012年已建的监测点,建立健全制度,开展常态化工作。在2013年要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合组织、农畜水标准化生产基地新建1个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监测点(产地准出)示范点。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新建监测点建设标准和实施方案,认真落实新建监测点监测场所、配备监测设备、保障工作经费、确定监测人员、开展监测工作,确保常态化开展工作。通过生产基地监测点的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产地准出工作。
(三)突出抓实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工作。重点抓好乡(镇)农产品质监机构制度建设和培训工作,推进乡镇机构常态化开展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协调有关部门调配、划转落实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抓好工作人员培训,每县(区)培训乡镇农质监机构工作人员不少于50人。二是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提高工作效能。三是配备工作设备,解决工作经费,实现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中心常态化、规范化工作。
四、强化“四项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建立和落实“当地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者和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监管单位全员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政府领导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队伍建设。一是抓队伍素质建设。要采取招考、调配等方式,充实加强乡镇监管工作队伍,制订分层培训规划,采取分级负责、层层培训的形式切实抓好乡(镇)监管工作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本领。二是完善监管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县乡机构管理,严格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事必有岗、有岗必有责。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要实行县级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双重考评管理,将考评结果与工资报酬、职务晋升、职称评聘挂钩,促进监管人员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监管效能。
(三)强化协调配合。加强和本级食安委工作衔接,与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强沟通、主动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加强市县联手工作,市站和武都区联合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在武都城区内开展监管监测、专项整治和农产品用标专项检查。
(四)强化督导检查。市、县、乡逐级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市上加强对县上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力度,县上要定期对乡镇工作开展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要予以通报,对工作先进的要适时进行表彰和典型示范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