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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查含有“苏丹红(一号)”亨氏辣椒制品及相关食品的紧急通知(陕食安委办发[2005] 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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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3-05 10:52:35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435
核心提示: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部署,近日在我国部分地区发现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西安市质监局在一家超市也查出含有“苏丹红(一号)”的广东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味源”牌金唛桂林辣椒油多瓶。为防止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现发布关于清查含有“苏丹红(一号)”亨氏辣椒制品及相关食品的紧急通知。
发布单位
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发布文号 陕食安委办发[2005] 5号
发布日期 2005-03-0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knews.shaanxi.gov.cn/0/105/2596.htm
  各市(区)放心办,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部署,近日在我国部分地区发现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西安市质监局在一家超市也查出含有“苏丹红(一号)”的广东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味源”牌金唛桂林辣椒油多瓶。为防止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就有关清查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质监、工商、卫生部门应立即安排部署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味源”牌金唛桂林辣椒制品进行重点清查,凡发现含有“苏丹红(一号)”的相关食品,一律不得加工销售,责令下架,封存成品,并查清来源。
 
  二、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饮食企业,严格管理,对照国家质监总局网站公布的涉嫌含有“苏丹红(一号)”品牌的食品进行自查,一经发现,立即封存,并及时将情况上报质监、工商部门。
 
  三、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保持密切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增强责任意识,加大执法力度,保证随时拦截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案件,杜绝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并将查处情况及时报告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察处)。
 
  联系人:马生学 魏涛
 
  联系电话(传真):029-85239656
 
  电子邮箱:fd@sxfda.gov.cn
 
  二00五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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