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2013年全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主体、属地监管、行业指导”的原则,强化职责,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安全意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突出隐患排查,注重隐患治理,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责任主体。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针对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做到“六个坚持”:即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必须坚持选好抓手,强化实效;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必须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必须坚持依法治理、科技支撑;必须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强化储粮安全。确保储粮安全是粮食行业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仓储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加强粮情检查和储粮隐患处置力度,加大科技储粮技术应用,切实提升储粮科技含量,确保各类储粮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
(三)规范仓储作业。仓储企业要严格落实《粮油仓储技术规范》,对粮食进出仓、登高作业、熏蒸作业、露天堆垛、“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等作业环节和岗位进行严格管理,切实做到报废仓房、设施按规程拆除,危仓不加固不准收粮,老仓不达标不准储粮,仓房达到堆装线不再入粮。
(四)加强施工管理。仓储企业在实施仓储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时,要完善各种施工手续,签订安全协议,细化安全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与项目工程“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坚决杜绝未经具有相关资质部门的设计擅自改造仓储设施的违规行为。
(五)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局直属单位要做好配电设施和线路的维修改造,备齐备足消防设备,及时疏通消防安全通道,组建业余消防队伍,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演练。
(六)严格药剂使用程序。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药剂熏蒸使用的检查和指导,仓储企业要严格执行《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实行统一采购,集中存放,专人管理,双人双锁。药剂做到出有凭、入有据,完善领用和退库机制,库存日清月结。对存有超期或报废化学药剂的单位,要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报废储量化学药剂处置工作的通知》(国粮办展〔2009〕230号)要求,积极与当地安监部门或公安部门联系,及时处置,防止遗失、泄露。
三、工作安排
根据粮食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提出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安排。
(一)一季度:第一季度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又正值传统节日和全国“两会”,交通流量大,群众集会、烟花爆竹燃放等活动增多,受雨雪冰冻的影响,不安全因素进一步增加。因此,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头绪多、难点多、责任重大,主要开展以下专项检查:
1.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是露天堆垛和餐饮娱乐场所,要严防死守,昼夜值班,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2.化学药剂检查。包括化验室化学试剂、储粮药剂、灭鼠药剂的检查。
3.交通事故防范。加强车辆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坚决杜绝公车私用、违章行驶等。
4.严防煤气中毒。重点是以火取暖的收购点、外来雇工的生活场所。
(二)二季度。气温回升较快,粮堆内各种生物因子活跃,粮情变化幅度大,宜发生储粮事故,重点开展以下检查:
1.储粮安全排查。重点是新收购的高水分粮、露天储粮和新建、维修改造仓房的储粮。
2.仓储作业规范检查。通风降温、晾晒降水将大量投入机械设备和人员,规范作业程序,维护作业现场秩序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3.消防安全检查。风大物燥、易燃物品多,消防工作要警钟长鸣。
4.施工现场检查。项目建设、维修改造工程量大,人员结构参差不齐,施工安全尤为重要。
(三)三季度。储粮度夏,降雨增多,收购繁忙,安全工作点多面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储粮安全工作。气温高,湿度大,储粮安全长抓不懈。
2.规范储粮化学药剂使用与管理。秋季是粮堆生物大量繁殖期,要做好储粮化学药剂的管理和使用。
3.防汛工作。备足防汛物资,及时转移低洼地储粮,疏通排水管道,做好储粮的铺垫苫盖工作。
(四)四季度。正值秋粮收购,业务量大增,机械设备大量投入使用,煤、电及车辆运输突现,既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必须高度重视。重点做好:
1.作业现场的管理。规范作业流程,维护现场管理,加强机械设备检修,确保文明作业,安全生产。
2.规范露天堆垛作业。严格执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统一垛型,规范作业程序,做好雨雪清理,防止罩棚粮垛坍塌。
3.严防死守,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4.严防一氧化碳中毒,消除安全生产的盲点,特别是地处偏远、设施简陋的临时收储网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管。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与当地安监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指导粮食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扎实开展隐患排查,跟踪督促隐患治理。各类粮食企业必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到岗、到人,要保证必要的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和资金投入,是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保障。
(二)加大督查,防患于未然。要根据粮食企业的经营特点,采取集中排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行业指导与联合检查相配套,企业自查与上级检查相呼应的监管格局,按照属地原则,全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少于2次,专项检查不少于4次,重大节日检查不少于3次。
(三)建立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行业指导的新措施,创建监管新模式,要切实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台帐,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建立、责任落实、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结果等实行痕迹管理,列入目标及绩效考核内容。
(四)强化培训,警钟长鸣。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年度内组织辖区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不少于1次,开展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
(五)沟通信息,上情下达。各市粮食局、直属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上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检查落实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准确反映各地安全生产工作,自治区粮食局适时进行通报。
联系人:蔡新国 电话:0951-6986709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局
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