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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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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12-19 04:28:42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968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程序,确保监督抽查工作抽检分离的顺利实施。参照农业部《无公害畜禽产品抽样方法》、《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等抽样规范并征求相关机构专家意见,制定了《黑龙江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2-11-06 生效日期 2012-11-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市(地)、县(市)畜牧兽医局,绥芬河市、抚远县畜牧兽医局: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程序,确保监督抽查工作抽检分离的顺利实施。参照农业部《无公害畜禽产品抽样方法》、《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等抽样规范并征求相关机构专家意见,制定了《黑龙江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马海涛 吴海涛

  联系电话:0451-82622140

  附件:    黑龙江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工作规范(试行).doc
  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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