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加强粮食生产,保持粮食稳定增产,对于确保粮食供给,管理通胀预期,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央加强“三农”工作指示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湘政发〔2011〕2号)精神,就加强我市粮食生产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央决策,把发展粮食生产放到突出位置,大力推进粮食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机械化、品牌化,努力提高粮食生产水平。通过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同时,不断增加农民收入,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2011年,全市实现粮食作物播种面积620万亩,其中水稻555万亩,旱粮65万亩,总产粮食240万吨,总产增加2个百分点以上。高档优质稻100万亩,力争全部实现订单生产。
二、落实十大举措
(一)大力扩种双季稻。2011年,全市完成省下达的双季稻扩面任务10万亩,双季稻面积505万亩以上。赫山区、资阳区、沅江市、大通湖区双季稻率95%以上,高新区、南县双季稻率达到90%以上,桃江县达到70%以上,力争用3年时间在适宜区域实现双季稻面积全覆盖。同时切实做好品种布局,解决好双季稻与一季稻混栽的问题。安化县有条件的地方要努力扩种双季稻,要特别重视利用旱土资源,大力发展以杂交玉米和黄豆为主的旱粮生产。
(二)严格控制水稻直播。通过推广集中育秧和机插秧、举办培训班、加强宣传导向等措施,2011年全市水稻直播面积控制在45万亩以内,比上年减少60%。坚决防止晚稻直播,争取3年内基本淘汰水稻直播。
(三)积极推广机械化育插秧。全市全年推广插秧机280台,机插秧面积15万亩以上,建成机械化育插秧示范点16个,集中联片面积5万亩以上。同时,积极组织科技攻关,加强栽培技术与农机化工程技术的紧密配合,解决早稻低温阴雨、晚稻高温天气条件下的育秧技术问题,精细安排作业流程,普及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到2015年,实现年机插秧面积100万亩以上。
(四)加大集中育秧的示范推广力度。开展以村为单位的水稻集中育秧示范,从2011年起,用3年时间在沅江市、南县、大通湖区开展集中育秧示范,在22个村(除省里确定的8个村,另增加沅江市、南县各6个村,大通湖区2个村)进行集中育秧试点,开展技术培训,培育秧苗生产专业大户。在总结示范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水稻市场化育秧生产,从生产源头逐步控制和淘汰直播。
(五)切实加强病虫害统防统治。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2011年实现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面积120万亩,比上年增长20%;进一步发展和建立新的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加强规范和管理,强化技术培训,加大扶持力度,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全市重点扶持20个服务组织;沅江市、资阳区、大通湖区、赫山区、南县、桃江县为全国专业化统防统治“百千万行动”示范项目区县(市),在沅江市、资阳区、大通湖区、赫山区双季稻连片区域开展整乡整村成建制推进试点工作,并建立3个5万亩以上的核心示范区。对水稻高产创建示范片、无公害绿色大米生产基地实行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全覆盖。通过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促进对水稻飞虱、纵卷叶螟、二化螟、纹枯病、稻瘟病、稻曲病的防控,尤其是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的蔓延势头,促进水稻绿色防控技术措施的全面落实。要加大对水稻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预警力度,科学防控,最大限度地减少病虫害损失,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六)开展良种直销试点工作。通过开展水稻良种直销试点,改进供种方式,推广优质高产品种,提高生产效益,逐步解决农民购种成本高、品种多乱杂的问题。2011年组织大型骨干种子企业,在赫山区、沅江市建立2个县级配送中心,53个杂交稻良种直销网点,在乡镇成建制地整体推广水稻杂交良种直销。根据生产实际情况,早、中、晚稻共筛选30个主导品种,力争各试点区县(市)直销良种覆盖率达到播种面积的80%以上,良种增产贡献率提高10个百分点,销售价格控制在市场零售价的85%以下。其他区县(市)也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良种直销工作。重点是推广杂交稻,以促进我市杂交稻种植面积恢复性增加。
(七)推进粮食高产创建示范。认真抓好粮食高产创建,开展高产示范,扩大示范建设规模,不断提高单产水平。承担农业部高产创建项目的区县(市),要按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的要求,扎实开展高产创建活动;未承担农业部高产创建项目的区县(市)也要因地制宜开展高产创建示范。各区县(市)都要建立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水稻主产乡(镇)都要建立千亩高产示范片。各单位要落实责任,推广高产技术措施,确保资金投入,按照“七个统一”的要求,真正把示范片办成高产高效的示范样板。
(八)扎实推进粮食规模生产经营。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积极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促进土地向种粮大户集中;整合国土综合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投入向种粮大户集中租种的区域倾斜,改善农田基本建设;优先为种粮大户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对购置插秧机的种粮大户,除国家规定的购机补贴外,所在区县(市)财政也应给予适当补贴。各区县(市)政府要出台政策,加大对种粮大户和粮食专业合作组织的奖励力度,帮助种粮大户解决良种补贴、农村信贷、农业保险等实际问题。农业部门要加强技术服务,对万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安排2名技术人员专门跟踪服务,对千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安排1名技术人员专门跟踪服务,对30亩以上千亩以下的种粮大户安排专人在生产季节提供二次以上现场服务。2011年,新增承租稻田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2000户;到2015年,承租稻田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达到2万户,实现稻田流转面积120万亩。引导种粮大户增加风险意识,提升科技水平和管理水平,增加经济效益,促进我市粮食规模生产经营的健康有序发展;支持种粮专业合作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育、耕、管、收全程技术服务,多措并举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
(九)努力提升粮食产业整体水平。围绕高档优质水稻品种选育、引进、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工艺改造、品牌创建、市场营销等环节,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做优做强湘米产业工程。2011年,在赫山区、沅江市、南县、大通湖区建立高档优质稻标准化生产基地80万亩,全市高档优质稻面积达到100万亩;扶持口口香等3-4家大米加工龙头企业,发展订单生产80万亩,建设高档优质稻种子提纯复壮基地,切实抓好高档优质稻品种的选育和示范推广。到2015年,全市高档优质稻争取达到160万亩,重点抓好兰溪粮食产业园、口口香60万吨精选大米等项目建设,实现粮食加工总产值264亿元,实现增加值66亿元。
(十)进一步强化农田基础保障。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造中低产田,建设一批高产稳定粮田。全面贯彻《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整体推进耕地质量管理工作,切实加强耕地质量工作,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扎实做好测土配方施肥普及行动,抓好土壤有机质提升等项目的实施,积极推广秸秆直接还田,恢复扩大冬季绿肥生产,确保耕地质量不断提高。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的行政首长为粮食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工作的领导。市政府与各区县(市)签订责任状,将粮食生产纳入对各区县(市)的考核评估范围,建立奖惩制度,确保粮食生产抓出成效。
(二)加大投入。从2011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粮食生产工作以及对粮食生产工作的奖励。各区县(市)政府也要将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中安排20%以上和新增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50%用于发展粮食生产。
(三)加强部门配合。发改、财政、农业、国土、水利、物价、气象、商务、粮食、工商、质监、电力、石油、金融、保险等各部门要增加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建立部门有效配合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粮食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强大合力。
(四)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落实粮食生产的各项技术措施,完善乡(镇)农技推广体系,要确保乡镇农技人员以主要精力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各级政府应尽力帮助改善农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五)加大督查力度。市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按照粮食生产责任状内容,对全市粮食生产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作为全年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