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衡政发〔2012〕11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衡政发〔2012〕11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06-13 04:30:16  来源:衡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105
核心提示:粮食足,天下安。衡阳作为产粮大市,抓好粮食生产,既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也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义务和责任。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粮食生产,继续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行政推动、产业开发和科技支撑的力度。现就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提出如下意见:
发布单位
衡阳市人民政府
衡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衡政发〔2012〕11号
发布日期 2012-04-13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
 
  粮食足,天下安。衡阳作为产粮大市,抓好粮食生产,既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也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义务和责任。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粮食生产,继续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行政推动、产业开发和科技支撑的力度。现就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提出如下意见:
 
  一、 充分认识发展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加大行政推动力度
 
  (一)要把粮食生产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制。将粮食生产情况列入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并提高其在考核中的比重。
 
  (二)建立粮食生产工作报告督查制度。逐级建立粮食生产工作行政首长报告制度,粮食生产关键时期专项督查制度,督查考核末位书面说明制度,督查结果作为对各级政府粮食生产绩效考核及推荐省粮食生产先进县的重要依据。
 
  (三)切实加强指导和服务。切实加强政策宣讲和信息服务,要组织各级干部进村入户鼓励发展粮食生产。乡村干部要以组为单位召开会议,宣讲粮食生产政策,落实种植台帐,把粮食生产的任务落实到户,计划落实到丘,责任落实到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网上可查询、可追溯的粮食生产管理台账,把台账入户率、真实率作为干部考核和种粮补贴发放依据。
 
  (四)完善发展粮食生产的奖罚措施。市财政每年安排粮食生产奖励资金200万元,对5个粮食生产的先进县市区,10个遏制耕地抛荒的先进乡镇,10个“压单扩双”的先进乡镇,10个集中育秧,合理密植,安全齐穗等关键技术落实到位的先进乡镇,10个种粮大户和合作组织及发展粮食生产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人社和农业等部门组织评选粮食生产功臣10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压单扩双”、遏制抛荒、增加投入等工作落实不力的地方和责任人,其农业农村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对村、乡镇、县辖区内出现常年性连片抛荒超过5亩、10亩、20亩以上,常年性零星抛荒面积超过20亩、200亩、1000亩以上,实行责任追究。
 
  二、大力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稳步推进吨粮市建设
 
  (五)充分挖掘扩面潜力。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大力推进“压单扩双”、提高复种指数,加快土地流转、杜绝耕地抛荒,力争全市双季稻恢复到稻田面积的85%以上。同时,充分利用旱土资源,发展以玉米为主的旱粮生产。
 
  (六)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大力推广农业稳产增产和防灾减灾关键技术,重点推广集中育秧、合理密植、安全齐穗三项技术,大力推广水稻机械化插秧,高产、优质主导品种,着力抓好杂交稻、超级稻、优质稻的推广应用,普及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等先进适应技术,提升粮食单产水平。
 
  (七)扎实推进湘米工程和高产创建。坚持一手抓优质高产、一手抓产业化发展,扎实推进湘米产业工程,扩大粮食高产创建规模。每个县市要创建2个以上万亩双季稻高产示范片,每个乡镇、村要有千亩、百亩双稻示范片,每个县级领导要有千亩双季稻示范责任片,力争高产创建示范规模突破80万亩,单产提高5%以上。实行以奖代投,抓好50万亩标准化高标准优质稻订单生产基地建设,每年发展1—2家省级稻米加工先进企业,着力培育1家标志性稻米骨干龙头企业。
 
  (八)综合提升生产能力。各级各部门要以粮食生产为核心,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整合农业、水利、国土、农开、烟水、农机等项目资金,成建制推进吨粮田建设。认真实施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全面启动衡邵干旱走廊综合治理,每年新建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10万亩以上。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启动耕地质量保护执法,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耕地有机质提升等项目的实施。
 
  三、创新体制机制,持续推动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九)建立健全耕地有序流转、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机制。按照“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耕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推广“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机械化操作、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的“衡阳安邦模式”,农技农机结合、育耕种收全程技术服务的“衡南泉湖、东冠”模式,以组为单位成建制流转耕种双季稻的“耒阳洲陂模式”。大力发展种粮专业合作组织,每年每个乡镇新增合作组织1-2个,每个村新培植30亩以上种粮大户1个以上。
 
  (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多方投入”的多元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继续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投入,将发展粮食生产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耕地质量建设。国家粮食和油菜生产大县财政奖励金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发展粮油生产,其中拨付必要的工作经费到农业部门用于高产创建、集中育秧和发展现代种业。南岳及四城区财政每年要安排20万元以上专项用于粮油高产示范。金融机构要加强对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种粮大户、合作组织和粮食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扩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覆盖面,增加财政补贴险。
 
  (十一)建立健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机制。抓住中央继续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投入、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保护价等政策机遇,抓好落实和配套,强化改革宣传,加大监管力度,不折不扣地把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基层,兑现到农户。建立完善“谁种粮谁受益”补助机制,核定好种粮面积,按“种多少、补多少,种一季、补一季,种双季、补全额"的补贴政策,据实补贴,粮补资金和新增补贴要向双季稻核心区、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全额用于发展粮食生产。
 
  (十二)建立健全科技兴粮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提高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设施装备水平,提升服务能力。创新农技推广运行机制,动员和组织农技干部深入生产一线,办好高产示范片,种好高产展示田,推广先进适用的新品种、新技术。大力发展社会化农技推广服务,鼓励科研院所参与农技推广服务,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在全市开展十万农民、一万种粮大户、千名农技农机专业技术人员大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科学防灾减灾,全力确保粮食稳定增产。
 
  二O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1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136)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650) 其他法规 (511)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7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