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外法规 »(EU) No 520/2011 就某些产品内部或表面的苯霜灵,啶酰菌胺,噻嗪酮,克百威,丁硫克百威,氯氰菊酯,氟啶酰菌胺,噻螨酮,氰氟虫腙,甲氧虫酰肼,百草枯,咪鲜胺,螺螨酯,丙硫菌唑和苯酰菌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 No 396/2005的附录II和III

(EU) No 520/2011 就某些产品内部或表面的苯霜灵,啶酰菌胺,噻嗪酮,克百威,丁硫克百威,氯氰菊酯,氟啶酰菌胺,噻螨酮,氰氟虫腙,甲氧虫酰肼,百草枯,咪鲜胺,螺螨酯,丙硫菌唑和苯酰菌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 No 396/2005的附录II和III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8-13 08:47:24  来源:EUROPA  浏览次数:3133
核心提示:该委员会条例,就某些产品内部或表面的苯霜灵,啶酰菌胺,噻嗪酮,克百威,丁硫克百威,氯氰菊酯,氟啶酰菌胺,噻螨酮,氰氟虫腙,甲氧虫酰肼,百草枯,咪鲜胺,螺螨酯,丙硫菌唑和苯酰菌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 No 396/2005的附录II和III。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EU) No 520/2011
发布日期 2011-05-27 生效日期 2011-05-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该委员会条例,就某些产品内部或表面的苯霜灵,啶酰菌胺,噻嗪酮,克百威,丁硫克百威,氯氰菊酯,氟啶酰菌胺,噻螨酮,氰氟虫腙,甲氧虫酰肼,百草枯,咪鲜胺,螺螨酯,丙硫菌唑和苯酰菌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 No 396/2005的附录II和III。
 地区: 欧盟 
 标签: 最大残留限量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外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45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4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