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1月30日全国、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视频会议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全省问题乳粉彻查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陕政办发密电[2010]1号)精神,认真汲取临渭区乐康乳业有限公司问题乳粉案件的教训,扎实开展全市问题乳粉彻查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彻查专项行动目标
彻查专项行动的目标是:2010年2月1目-10日,集中对全市所有乳品生产企业和使用乳粉生产食品的企业进行彻底排查,查清所有2008年未销毁的问题乳粉的底数,同时对现存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的未检验的乳粉一并进行彻查和销毁,确保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存放、不使用、不隐瞒可能含三聚氰胺的问题乳粉。在全市范围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坚决清除可能存在的问题乳粉,彻底杜绝安全隐患,树立我市食品安全信誉,提升消费者食品消费信心,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这次专项行动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成立渭南市问题乳粉彻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雷超武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晓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王银龙同志担任。成员由市质监局局长马春年、市工商局局长张自录、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杨建秦、市卫生局副局长徐公社、市监察局副局长赵笑莲、市公安局副局长申军明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王银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陈建文同志担任。各县、市、区政府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全面负责本辖区的清查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的分管领导要挂帅指挥,并承担本辖区的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公安机关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市级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监管部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部门主要领导要承担工作责任。市问题乳粉彻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之间的联络,及时将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报告市政府,以便协调解决。要全力以赴,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彻查任务。
三、狠抓任务落实,不留死角
本次彻查行动实行属地化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市政府统一安排。市级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县、市、区各监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行动目标和时限要求,具体落实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的乳粉生产企业和以乳粉为原料生产食品的企业进行逐个企业、逐个批次、逐个产品全面清查;对所有经过检查的产品和批次,逐一登记造册,特别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以及企业以外可能储存或匿藏问题奶粉场所进行清查,对查清的2008年未销毁的问题乳粉和所有现存的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的未经检验的乳粉,立即就地彻底销毁,严防问题乳粉流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要监督乳粉生产企业和经营使用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动报告、举报问题乳粉,绝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产品;对问题乳粉要向上游追溯来源,向下游追溯流向,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在彻查行动中要确保彻查环节、彻查对象的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余地、不留隐患。要把责任细化到每个环节,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对每一个彻查对象都要建立规范的执法检查文书档案,都要有直接领导和具体执法工作人员的签字。
四、加大追查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现问题乳粉案件,要坚决查处,对违法企业一律停产停业、一律吊扣证照、一律追究司法责任;公安部门要主动介入,查清违法犯罪事实,依法从重、从快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市监察局要督促县、市、区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彻查行动不走过场。对在以往工作中,一些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种种行政不作为,置中省市要求和百姓安危于不顾,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食品安全问题不到位,甚至放任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失职、渎职行为,要坚决查处,从严追究责任;对在本次彻查行动中,进展缓慢,责任不落实,问题乳粉未得到彻底清查的,要严肃追究直接领导和直接监管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沟通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食品监管部门要实行每日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从2月1日起,每天17时前向市问题乳粉彻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信息要由信息员和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签字。2月1日首次报送信息要上报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信息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情况。专项行动期间,要建立紧急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涉嫌问题乳粉案件,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在2小时内报告市问题乳粉彻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在24小时内向市问题乳粉彻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清查情况。市问题乳粉彻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向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和市政府报送全市工作进展情况。对于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向市政府和市食安委办上报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彻查行动工作报告》。
六、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这次彻查专项行动,对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树立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做好舆论和宣传引导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县、市、区的彻查行动要与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同步开展,正面报道政府保障食品安全的决心和采取的有力措施,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关心和重视。要科学、合理、及时发布信息,及时报道开展专项行动的成效和进展,注意回应舆论关注热点,正确引导,解疑释惑,防止不实炒作。
七、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监管部门要通过这次专项行动,认真排查食品安全突出隐患,结合我市发生的案件情况和彻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规和制度,从机制和制度上消除监管的空白和死角。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监管制度,建立起信息畅通、责任明确、发现及时、应对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信息报送和值班电话:0913-2110267,传真:0913-211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