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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品种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农种子发[201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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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5-13 12:00:25  来源:山西省农业厅  浏览次数:743
核心提示:现将农办农[2010]74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品种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品种选育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品种真实性自查和标准样的送样工作。各市、县农业局要结合种子执法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品种管理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发布单位
山西省农业厅
山西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晋农种子发[2010]13号
发布日期 2010-07-0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市农委、县(市、区)农委、农业局,各有关品种选育单位:
 
  现将农办农[2010]74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品种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品种选育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品种真实性自查和标准样的送样工作。各市、县农业局要结合种子执法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品种管理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我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将按照“通知”精神,建立审定品种标准样品库。要求各品种选育单位认真领会“通知”精神,按规定今后在申请参加品种区域试验时,提交转基因成分检测报告、真实性承诺函及品种标准样品。进一步完善我省品种管理工作。
 
 
  二○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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