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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方案的报告》的通知(晋农推广发〔2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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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5-13 11:41:20  来源:山西省农业厅  浏览次数:809
核心提示: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及《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文件精神,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快速反应,下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晋政发[2010]29号)。各市也积极行动,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尤其是长治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工作方案》,该方案思路清、措施实、力度大。刘维佳副
发布单位
山西省农业厅
山西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晋农推广发〔2011〕1号
发布日期 2011-01-1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市农委: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及《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文件精神,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快速反应,下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晋政发[2010]29号)。各市也积极行动,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尤其是长治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工作方案》,该方案思路清、措施实、力度大。刘维佳副省长对此方案非常重视,并作了重要批示。现将此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市结合当地实际,参照长治市的做法,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制定本地的工作方案,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附件:《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方案的报告》(官方上没有附件)
 
  二O一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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